中国网财经7月9日讯 据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经北京市政府批准,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月缴存基数上限仍沿用2019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2778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仍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暂为1540元,待北京市人社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后再作调整。按照最高比例12%计算,个人缴存上限为3334元,单位缴存上限为3334元,共计6668元。

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进行审批。缴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规定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同缴存比例对应不同月缴存额上限。凡超过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待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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