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点、koi、丧茶…在一个个网红饮料爆火的背后,是人们对饮料的庞大需求,由此越来越多人投身于当饮料店老板,但是品牌加盟费也不低,于是山寨也席卷了饮料界。

山寨可能迟到,但不会缺席。

日前,因认为对方擅用其“快乐柠檬”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上海仙踪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临城县快乐柠檬冷饮门市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以“美团”代称)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冷饮门市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10万元、三快公司停止在其平台对侵权销售行为的推广。

快乐柠檬加盟是上海仙踪林团体旗下的一个饮料品牌,主打台式奶茶、咖啡和柠檬系列的饮品。该公司发展迅速,短短的五个月内已在北京、上海、香港等地开设了接近二十家分店。

另外,早在2006年,“快乐柠檬”商标就由快乐柠檬国际有限公司提出申请,2010年1月28日获得注册,注册有效期限至2020年1月27日。展岳餐饮企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7日受让该商标。仙踪林公司经展岳餐饮企业有限公司许可使用该商标。

然而,临城县快乐柠檬冷饮门市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店招、同类产品及服务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图文标识,使相关公众对商品及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以为是原告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了损失。

那美团为何被波及?

原因是,该冷饮门市在美团上销售,侵犯原告商标权的产品。仙踪林公司认为,美团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属于共同侵权行为,于是也一并告上法庭。

事实上,和美团感同身受的还有伙拍小视频。

2018年5月,抖音视频平台上发布的“5·12,我想对你说”短视频,由短视频创作者“黑脸V”独立创作完成,而伙拍小视频的用户未经许可,将这个视频发至伙拍小视频上,由小引大,爆发了抖音公司与伙拍小视频的公司百度之间的冲突。抖音将百度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抖音方认为,创作者“黑脸V”的短视频应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伙拍小视频的做法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经济损失。要求“百度网”网站首页及“伙拍小视频”客户端首页显著位置连续24小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合理支出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互联网平台作为推广的一方,虽并未有意造成这种侵权行为,但一经出事都难逃其咎,只能说,网络平台的监管还是要给力,这不仅是对商家负责,更是对消费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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