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宁宁、陈尚尚等1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一案。该案是泗县法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本地首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客运行业及案发地群众代表、被告人亲属等140余人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宁宁自2010年始便伙同被告人陈尚尚、陈磊磊从事非法客运,用获取的非法利益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建立起以陈宁宁为组织者、领导者的组织人员较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层级架构明确、经济实力较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多次使用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在泗县大庄镇及周边地区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对泗县大庄镇及周边区域的客运行业形成了非法控制,对群众造成心理强制,严重破坏了当地及周边区域的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该案涉及5项罪名,32起犯罪及违法事实,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庭审预计将持续一周。

宿州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 核 | 黄春雷

来 源 |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 辑 | 赵玉红 任 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