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牌销售]贴牌销售会坐牢吗?

2023-03-24 23:59 21次浏览 财经

近日,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院长胡欣荣开庭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卞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0500元并上缴国库。

A、B公司均生产叠螺式污泥脱水机,B公司产品价格较便宜,被告人卞某系A公司业务员。卞某为尽快拿到销售提成,想到用B公司的产品冒充A公司的产品销售,从中赚取差价。2018年,卞某在未经A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伪造A公司同型号叠螺机铭牌,铭牌上有A公司注册商标及图案、生产厂家、地址等信息,并将B公司的铭牌替换成伪造的A公司铭牌,冒充A公司的产品对外销售1台。卞某从B公司获取销售提成10500元。

庭审中,被告人卞某当庭认罪悔罪,并陈述:“在这件事没有发生之前,我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站到被告席上,我也没想到这个注册商标这么厉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卞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卞某犯罪后自首,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结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民营企业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安排专人或团队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时,及时收集证据,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公民个人也应懂法守法,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更加关注知识产权案件,从正规渠道以市场价格购买使用,一旦发现假冒产品,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夏红瑜 陶璇)

来源:交汇点新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