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证券代码:002905)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9年5月30日、5月31日、6月3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邮件及其他问询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自查和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近期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受到媒体广泛报道及投资者、监管机构的重点关注。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自查和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与公司2019年5月31日流通股前10名股东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任何关系。

6、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公告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李玉珍、李根长为一致行动人,广州融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海投资”)为公司董事、高管持股平台,上述三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75%的股份,公司社会公众持有股份为25%。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社会公众持有股份不得低于25%。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玉珍、李根长及股东融海投资在首发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2020年10月15日到期。

3、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自2019年5月14日至5月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从21.00元/股上涨至38.24元/股,涨幅达到82.10%;自2019年5月30日开始波动下跌,当天换手率高达68.04%,截至2019年6月3日,股票收盘价格从37.39元/股下跌至30.29元/股,跌幅达到23.4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4、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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