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制度)落实制度建设…

2023-03-23 22:25 37次浏览 财经

12月9日,第73集团军某旅勤务保障营上士周建辉办理好“驻地已婚士官申请周末假”审批手续,愉快地乘车回家,与妻儿共度“幸福周末”。

改革调整后,旅常委把驻地官兵周末轮休、家属来队派车接送、服务小分队进班排等一系列暖心工程排上议事日程。根据相关规定,他们结合各单位实际,在保证人员战备在位率的情况下,适时调整“家门口”士官的训练和工作安排,保证他们能按照规定回家过周末。

一批“红利”出台后,官兵纷纷点赞。可接连几周,营连上报周末轮休名单时,还是清一色的驻地干部,只有极个别家中有急事的士官,才向人力资源科申请了休周末假。

好福利缘何不受“待见”?正在该旅侦察营蹲点的政委王振栋找到几名官兵了解情况。

符合轮休条件的作战支援营士官曹际刚说:“如果一到周末就往家里跑,难免会在领导和战友们心中留下‘恋家’的印象,特别是年终岁尾,影响评功评奖,甚至耽误士官选晋。”

侦察营营长廖东阳则不好意思地说:“士官回家轮休两天,等于脱离管理两天,容易失管失控,所以,只要他们不申请,我们也不主动增加管理‘负担’。”

“我们一定要对照条令落实制度,打消士官们的疑惑顾虑,让他们享有正当权利。”交班会上,王振栋语重心长地说。

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旅队鼓励士官回家轮休的同时,细化已婚士官离队住宿条件,区分配偶在驻地长期工作生活、一方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距营区100公里以内等6类情况安排轮休。同时,他们积极与士官配偶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士官回家期间的管理工作。

“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享受福利!”符合轮休条件的士官没了后顾之忧,大大方方地回家与家人共度周末。

法规链接

《内务条令》规定,“在不影响士兵在位率以及执行任务和连队管理的前提下,已婚士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离队住宿”,其中第二款明确规定,“配偶随军或者符合有关规定在驻地找对象结婚的,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中明确,“配偶未随军又确定在驻地长期工作生活的士官,可以同符合离队住宿条件的其他士官一样,在休息日、节假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