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田国宝

万科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各方关注。7月1日,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以“企业家与契约文明”为题,以万科为例,邀请经济学家、管理学家、法学家和媒体人士,就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企业家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资本与企业家的关系等问题展开研讨。

以下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施天涛发言整理,文章未经发言人审核:

万科事件对搞法学的人来讲,提供了非常好的研究素材,也给搞法学的提出了很多新问题,甚至对法律是一个挑战。

第一,企业家与契约文明,万科被认为是一个管理层控制的公司,万科事件在法律上来讲,有很多法律资源要去充分利用,比如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这是一个充分法治上的保障,包括万科在内,许多企业和企业家并没有真正对公司章程重视起来。

很多公司章程一个是照抄法律,包括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的章程指引;另外一个就是章程模板。一个企业要获得自治效果,对章程重视是必须的,包括具体章程设计,如何设计成有利于管理层控制企业的章程。

目前法律对公司章程规定很宽泛,很多方面都允许企业和企业家自己约定。公司章程是维护公司利益,维护方面权利,有的维护管理层自身,有很多条款可以看。遗憾的是整个企业界对章程都很不重视。

很多企业最后出了事情、出了问题之后,才发现章程里面应该这样写,可能不会发生这样的错误,但因为没有写,发生了错误。

第二,万科事件对资本并购市场的法律、政策和规则提出问题。公司法中企业并购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并购在典型市场国家是非常活跃的,也发展起了很多并购措施和收购措施。但是这个事,美国措施并不完全适合我们,因为市场不完全一样。

他们有的我们不一定适用,我们已经出现的他们不一定出现。比如停牌,这个就非常具有中国特色,停牌成为反制为收购的一个措施,遇到事了就停牌,不是说万科这件事,而是放在整个环境中来看这个事。

第三,并购过程中相关方的行为是否正当,不仅要看他们怎么说,还要看他怎么做,法律上也应该有一些标准。不仅仅公司并购方面,还有金融方面,比如保险资金利用问题,怎么利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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