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过保险的人都知道保险合同都会设置犹豫期,保险公司之所以设置犹豫期,说到底是根据监管的要求,尽可能地保障客户的权益。因为保险产品不同于普通的产品,它的属性需要以合同的方式详细列明,并且我们在购买之前,只能根据代理人提供的计划书来了解它,真正的保险合同只有在我们投保交费以后才会打印出来并交到我们手里。这个时候我们才真正看到自己购买保险的全部属条款。因此犹豫期就可以理解成购保险得客户反悔的机会,不过这种反悔不是无限制的,一般保险公司规定,客户在收到保险合同10天为犹豫期。

如果说过了犹豫期以后,再想退保的话该怎么办呢?一般这个时候代理人是不建议退保的,因为保单刚生效的时候现金价值一般都很低,退保的话会损失保费中的绝大部分。但是如果继续交费的话,投保人又要承受一二十年的经济压力,关键问题是这个经济压力还是自己当初想要退掉的那份保险产生的,因此投保人想想就不舒服。那么除了这两个处于头部和尾部的方法以外,还有没有一个折中的办法,既可以减小经济上的负担,又可以多多少少获得一点保障呢?

当然有了,那就减保和减额交清两种方式,也被称为是保险止损常用的两种方式。下面我们首先来说一说减保。所谓的减保,就是把保额减小的意思,因为保额越高保费就相应地越高,减小保额从而就可以把保费降下来。打个比方小编给自己购买了一份50万保额20年交费的健康险,结果由于经济压力太大,小编不想继续交了,又不忍心退保赔钱,所以这个时候小编就可以通过减保的方式来止损,将保额减小到10或者5万,不但降低了经济压力,同时还能够获得最基础的保障。

减保一般适合刚过犹豫期的客户,这个时期的客户交保费的次数比较少,往往只交了一次,因为保险公司规定客户在减保前缴纳的保费,在减保后保险公司是不会退还的。

另外我们再来说说减额交清。所谓的减额交清,就是保险还剩几年就可以交清了,已经交了绝大部分了,但是突然因为各种原因不想继续继续交费了,这个时候如果采取减保的方式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就有了减额交清这种止损的方式,具体的做法是:用自己保单账户里面的现金价值,把后面应交的保费一次性交清。然后根据你保险账户内现金价值剩余的多少,来重新确定这份保单的保额,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长期人身保单都具备这项功能,在办理之前,一定详细咨询保险公司的客户人员或者当初的保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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