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地方行政层级分为省、省辖市、县(县级市)、乡镇四级。而管理学要求是上中下三级。所以我国行政管理明显是多出一级,一些层级的官员只是传话筒,这就造成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奢靡之风屡禁不止。

在理论界围绕我国行政体制改革问题,一直有取消市级和取消乡镇级的争议。主张取消市级的说省辖市没有必要存在,过去省都是直管到县的,所以后来有省直管县的探索。而取消乡镇的说现代社会交通发达,过去“十里设乡,百里设县”是根据步行的速度的计算的,必须保证让人能够一天之内往回。况且乡镇机构改革后,职能弱化,没有必要存在。

这两派的争论没有争到点子上。因为这两级都不能取消。省辖市是我国在1983年才开始实行的制度,叫“市管县”体制。所设立的省辖市,基本都是过去的地区、专区,所以才叫地级市,以区别“直辖市”。而地区、专区则相当于唐宋时代的州府,所以设立省辖市就相当于恢复了我国古代社会辉煌时代的地方设置。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级可以大有作为。比如广东的东莞等市,经济总量和吸纳人口几乎比西部省会城市都大和多。说明市级是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而乡镇这级虽然职能弱化,但是它直接接触人民群众,担任着重要的基层矛盾化解和稳定任务。在我国现代治理机构和治理能力建设没有到达之前,乡镇这级都不应该取消,也不能取消。

所以要取消地方行政层级多的问题,只有在省和县之间选择了。我国历来有“郡县治,天下安”,自从秦始皇“废分封、设郡县”后,县就开始存在了。好多县都是千年古县,对地方管理也很有效,所以县是不能也不应该取消的。

那么,省这个机构,为什么没有学者和研究机构提出来取消呢?反而有不少人提出效仿某国设立50多个省,比如把河南省拆分为河南省、淮海省、平原省等论调。这其实是误国害民之论调,也是没有制度自信的表现。

省,是元代蒙古族入主中原后才建立起来的。是为了强化对大中原地区统治,当时叫“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就是代替中央管理地方的机构,起初设立河南、岭北、湖广等11个。明代继之,增至15个,清朝完善之。1916年北洋政府去掉行字改称为“省”,巡抚改称“省长”。共和国沿袭至今,最后设立的一个省就是海南省。

行省制度的建立,是由于我国幅员广阔,交通不便,中央政令不能及时下达。过去骑马时代,“800里加急”,北京到广州也得5天时间,而这五天之内不知道能发生多少事情呢。所以有历史学家就曾经指出:“行省制度是极不合理的制度”,是蒙古族奴隶制社会统治中国的工具而已。所以行省制度和州府制度完全不同,一个代表落后,一个代表先进。

因此,建议我国地方行政层级改革,取消省,实行中央直管地级市制度,也就是现在全国300个地级市都成为“直辖市”,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像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一样没有省级限制,完全自主的发展,也没有大城市争直辖的必要了。事实上,取消省,也降低行政成本,好多会议中央开,省、市、县开,最后才有乡镇落实。取消省也就是真正的“全国一盘棋”,为全国大市场扫除省级限制的障碍。取消省,也能够减少和预防腐败。我国自古干部制度就是中央吏部管到县,而现在中央只管到省,省反而管到县,所以腐败大案都是省这级多。

取消省,现实也是可行的。因为现代社会,信息化、网络化,汇报工作时刻都可以办到。交通高度发达,飞机从北京到广州一天可以来回几趟,高铁也可以来回了。中央政府不需要派出机构代替自己,这样政令畅通,行政效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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