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从试点实施到全国推广已有6年多,税制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国家税务总局给出的“减税成绩单”显示,自“营改增”2012年实施到2017年底,全国已累计减税近2万亿元。同时也实现了打通抵扣链条、扩大税基、拉长产业链,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

而在营改增的首个试点所在地——上海,截至2017年底,累计减税规模达到3248亿元。其中2017年减税1280亿元,是2012年减税金额的9倍以上。

“营改增”已成为我国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最为重要、卓有成效的改革项目之一。其最为直接的成效是形成完整的税收抵扣链条,全面实现了国家减税、企业减负。

为什么选择上海

“试点,意味着改革仍在路上。”上海市财政局税政处副处长顾以凡说。

21世纪初,我国第二、三产业发展极不均衡,增加服务业在产业中的比例是当务之急。想要增加服务业的比重,便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来进行激励。税制调整,尤其是营业税的改革则是重要突破口。

早在2009年5月,上海就专门成立了由国家和上海多个职能部门、多家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现代服务业税制改革研究课题组,系统开展预案研究,并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提出了在上海率先实施“营改增”试点的初步设想。

“上海于2011年初正式向国家提出了开展营改增试点的申请,得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国家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这也是继浦东开发开放以来上海承担的又一国家重大战略改革任务。”上海市财政局税政处处长印征平说,“一方面上海自身服务业发达,情况比较全面;另一方面当时上海国税地税没有分家,操作上较易实现。”

专家认为,中央选择上海作为试点城市,是因为其具备财力较强、政府管理较为规范等良好改革条件;上海争当试点,则是由于经济转型升级需求迫在眉睫。

最终,上海财税部门在模拟测算、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对税制、体制、经济结构的一系列论证和研究,形成报告;该报告绝大部分的内容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采纳,成为上海“营改增”的实施方案和办法。

2012年1月1日,酝酿已久的“营改增”试点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正式实施,这是继1994年税制改革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后,我国在深化增值税改革领域的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税制改革创新举措。

试点之初,由于部分企业对于税制了解甚少,且未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企业短期内税负大幅增加;随着企业抵扣意识增强,企业税负趋于平稳并呈下降趋势。

上海市财政局税政处主任科员徐慧介绍,以某航空公司为例,其1~2月没有采购设备,有销项无进项,税负增加明显;到了5~6月其大量购入设备,进项足以抵扣销项后增值税为0;最终其2012年整体税负不增反降。

当时,在上海市层面,针对类似试点企业,上海市财政局根据国家有关“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和要求,对企业实行“按月预拨,年底清算”的方法,利用财政手段进行平衡。这一财政支持预案,也给试点期间的其他企业增添不少改革信心。

之后,增值税试点范围开始不断扩围。2012年上半年,江苏省与浙江省政府带队来沪考察,上海分享改革经验,并针对“营改增”过程中的普遍问题进行交流。上海的诸多行业与长三角地区关联程度颇大,尤其是跨省交通运输,因此,互通增值税抵扣信息,达到长三角区域共同平衡,对之后的全国推广也大有裨益。

试点半年后,“营改增”扩围至9个省市,其中就包括了苏浙皖三省;到2013年8月1日全国推行。

除了率先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之外,一直被认为是世界性难点的金融业,也被纳入到2016年的全国试点中,实现了增值税征收全覆盖,为国际税制的改革提供了充满智慧的中国方案。

到了2016年5月1日,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等缴纳营业税的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其目的是实现增值税征收范围全覆盖,业界称这次扩围试点是“硬骨头”。随着最后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范围,标志着营业税的最终谢幕,增值税链条被彻底打通,尤其对于下游企业,可通过进项抵扣降低自身税负。

数据显示,2016年5月~12月,上海四大行业应纳税额868.1亿元,实施营改增后企业直接减负总额201.6亿元,减负幅度18.85%。

一次重大的税制转换

“增值税改革是一项重大难题,不单是税种的变化,而是一项税制转换,它所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在这过程中,不但要考虑税制完善,不增加企业税负,也要使税制适应并促进经济发展。” 印征平说。

据印征平回忆,“营改增”在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的背景下进行试点,当时上海2012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还不到60%,“营改增”之后每年稳步上升,现在已经达70%左右。

营改增不仅打通了连接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企业分工细化和技术进步,也有力地推动了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对接。

同时,“营改增”的试点与推进,作为切入点,也使得中央和地方的税收体制安排日趋科学、完善。

自2016年5月1日起,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由中央与地方(原75%比25%)按税收缴纳地“五五分享”。以2014年为基数,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财税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与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支柱的地位密切相关。

除此之外,“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释疑与辅导,也是一项较高难度的工作。“毕竟这是一项新的税制改革,社会各个层面人士起初都不理解;我们协同相关部门,利用各种方式进行‘一对一’的纳税指导、普及宣传等。”印征平说。

“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各项财税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营改增”的超预期推进,一定程度上助力国地税加速合并,也使我国税制改革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营改增”不仅促进了各行业专业分工协作,也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和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其外溢效应不断体现。

在此次改革中,大量服务业小微企业税负降幅达到40%左右,成为本次试点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对于服务业企业而言,试点减轻了服务业税负,促进服务业规模快速增长,2017年,上海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5%。

以春秋航空公司为例,从2005年至2012年改制前,公司有30架飞机,共缴纳营业税3.7亿。2012年改制后截至2017年底共有飞机76架,如果还原成营业税需要缴纳10.94亿,营改增后税负共下降8.23亿元,税负率2.21%。

“实行‘营改增’后实现了从道道征收、全额征收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方向转变,有效地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也促进推动了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税负下降节省下来的资金,充裕了企业资金流,扩大了企业发展规模,推动了引进更多飞机、更新设备换代,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战略。”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对于制造业而言,企业一直享受净减税的红利,营改增间接推动了实体经济转型发展。2017年,上海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896.42亿元,增长10.2%。

企业在减负的同时也不断提升价值,为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的集聚提供广阔空间。

2017年,上海共新增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45户、投资性公司15户、研发中心15户(分别累计达到625户、345户和426户),国际性跨国公司落户上海的意愿明显增强,总部经济的集聚效应初步显现,为现代服务业的加快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税收制度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一个税种的有效运行需要许多其他技术条件和制度的配合。

专家表示,全面实施“营改增”是落实税收法定的关键,接下来还要不断优化税率,完善税制,直到进入立法程序;先试点改革,再完成立法,这也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思维与路径一致。

下一阶段,上海财政部门表示,要全面落实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政策,将原有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50万元与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以及对部分行业实施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等措施,并积极引导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进一步提升各类企业的受惠获得感。同时,也将积极配合国家部委做好增值税改革立法重点税制要素问题的研究论证工作,加快有序推动税制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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