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公式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式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式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汽车发动机进排气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气门主要用于启动和关闭发动机工作过程中的进气道和排气道,控制燃料混合气或空气的进入以及废气的排出,长期在高压、高温、腐蚀环境中频繁的往复运动,承受强烈的冲击和剧烈的摩擦,气门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汽车的扭矩、油耗、寿命等重要工作性能,是影响发动机可靠性、安全性的关键零部件之一,被形象地称为“汽车的心脏瓣膜”。气门广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农业机械、工程建筑机械、船舶、铁道内燃机、石油钻机和内燃机发电机组等领域。

公司产品市场主要分为国内主机配套市场和出口市场,目前已与康明斯、卡特彼勒、潍柴、朝柴、玉柴、东安三菱、海马、奇瑞、比亚迪等国内外著名整车及主机制造厂商提供了产品配套服务。出口产品覆盖欧、美、日车系大部分机型,远销美国、意大利、英国、日本、巴西、阿根廷、墨西哥、中东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此外公司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Huaiji Engine Valve USA,Inc.,以自有品牌在美国市场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在怀集设立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决定向其划转气门业务相关的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 月10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60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登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中相应的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证监会于2017年6月5日向公司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60号),认定公司在财务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2010年至2013年6月登云股份有部分销售费用未入账,包括:2012年有5万元深圳市虎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咨询服务费未入账;2013年有5万元上海国馨会务服务有限公司的会务费未入账;2011年至2013年6月,登云股份涉及12家客户的三包索赔费未入账,总金额9,713,764.84元。

2、2013年1月至6月登云股份少确认票据贴现等财务费用。登云股份2013年1月至6月让某供应商代为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产生贴现利息457,280元,登云股份未确认为当期财务费用。

3、登云股份美国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登云)在2013年半年报提前确认收入2,398,637.03元,导致登云股份合并报表提前确认利润949,612.22元。

4、2013年登云股份存在部分三包索赔费不入账、票据贴现费用不入账等情形,其中三包索赔费未计入当年销售费用5,020,406.98元,贴现票据产生的利息未计提费用2,929,311.2元。

5、2014年登云股份存在部分三包索赔费不入账、票据贴现费用不入账等情形,其中三包索赔费未计入当年销售费用3,451,964.74元,贴现票据产生的利息未计提费用652,500元。

6、2015年4月16日,登云股份一季度亏损超过1,000万元。登云股份将销售商品的单位成本手工调减了一定的百分比,经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减少4,212,385.54元,并使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由亏转盈。

公司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项及金额对2011年至2016年度财务报表对应的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具体会计处理

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

(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七点“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及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能够提高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已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实施了相关审计程序,并出具了《关于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审核说明》(中喜专审字【2018】第0372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60号)所认定的事项和金额,以及历年与该事项相关的前期差错更正数据、资料进行了核对,未发现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60号)所认定的事项不符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2、《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3、《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审核说明》。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式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呈小幅增长,全年共产销2901.54万辆和2887.89万辆汽车,同比增长3.19%和3.0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1.27个百分点和10.61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2480.67万辆和2471.83万辆,同比增长1.58%和1.40%;商用车产销420.87万辆和416.06万辆,同比增长13.81%和13.95%。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增多,对商用车、重型工程机械的需求量增大,促进了柴油机气门产品市场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1,749,912.2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8%,实现营业利润10,253,758.68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62%,利润总额为9,386,284.9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56,601.7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48%,基本每股收益0.1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23.08%。本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695,320,572.66 元,较年初减少0.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76,586,083.75元,较年初增加2.41%。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国六标准的推行及潍柴、卡特彼勒等战略合作伙伴提出的和核心供应商构建战略联盟及向世界级供应商发展的理念,有利于登云等一线气门供应商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在2017年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情况,通过资源整合、组织机构优化、技术改造、加强排产计划及生产过程管理等措施,克服了一线劳力短缺、产品结构变化大以及工序不平衡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有力的提高了公司对高端柴油机客户的保障能力:报告期内我司在主机配套市场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为162,309,708元,同比增长48.86%,占当期销售收入总额的47.64%,同比增加9.63%。其中柴油机配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16,196,269.21元,同比增长74.92%,远远超出国内商用车产量同期增幅;汽油机配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46,113,438.79元,同比增长8.23%,略高于同期乘用车产量的平均增幅。

2、报告期内,北美维修市场订单稳步增长,但由于维修订单具有批量小、品种多的特点,难以实现自动化,在一线工人招收不足、公司重点保障高端柴油机配套客户的情况下,当期维修市场仅实现销售收入178,375,539.7元,同比基本持平,占当期销售收入总额的52.36%,同比减少9.63%。

3、由于维修市场的订单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的特点,生产组织难度大,因此毛利率普遍较高,维修市场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减少,不利于公司整体毛利率的提高。加上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在2017年处于上升通道,进一步压缩了公司的毛利空间。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公司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1,749,912.2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8%;实现毛利总额86,062,959.84元,同比增加15.57%,综合毛利率为25.18%,同比减少0.68%,降幅为2.62%。

4、公司在报告期共开支销售费用24,040,636.71元,同比上升23.63%,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订单大幅增长,公司生产能力不足,为保证交付更多的采取了空运方式,导致运费同比增加2,547,990.52元,增幅达51.63%;二是由于销售规模增长,导致薪酬、提成及市场维护费用增加,增幅约为20.2%,略高于销售收入增幅。

5、公司在报告期共开支管理费用42,856,360.48元,同比增加7.26%,主要原因是公司在经营形势好转的情况下,普遍提升了员工的实际薪酬待遇,当期管理费用内列支的人员薪酬为9,431,064.72元,同比增加47.48%,增加额占当期管理费用总增加额的104.69%。

6、公司在报告期共开支财务费用10,493,716.53元,同比增加123.83%,主要原因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公司当期出现汇兑损失2,193,692.46万元,与去年实现汇兑收益5,313,908.22元相比,增加费用7,507,600.68元。

7、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详见《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将自2017年1月1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项调整虽然增加了报告期营业利润9,160,064.99元,但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8、由于销售规模扩大、毛利率下降、期间费用上升、会计政策变更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当期实现营业利润10,253,758.6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4.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56,601.7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48%,基本每股收益0.1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23.0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式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 月10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新增的“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以及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

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这一项目内;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利润表新增的“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

自2017年1月1日与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项目调整为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

自2017年1月1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上述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60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登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中相应的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证监会于2017年6月5日向公司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60号),认定公司在财务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2010年至2013年6月登云股份有部分销售费用未入账,包括:2012年有5万元深圳市虎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咨询服务费未入账;2013年有5万元上海国馨会务服务有限公司的会务费未入账;2011年至2013年6月,登云股份涉及12家客户的三包索赔费未入账,总金额9,713,764.84元。

(二)2013年1月至6月登云股份少确认票据贴现等财务费用。登云股份2013年1月至6月让某供应商代为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产生贴现利息457,280元,登云股份未确认为当期财务费用。

(三)登云股份美国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登云)在2013年半年报提前确认收入2,398,637.03元,导致登云股份合并报表提前确认利润949,612.22元。

(四)2013年登云股份存在部分三包索赔费不入账、票据贴现费用不入账等情形,其中三包索赔费未计入当年销售费用5,020,406.98元,贴现票据产生的利息未计提费用2,929,311.2元。

(五)2014年登云股份存在部分三包索赔费不入账、票据贴现费用不入账等情形,其中三包索赔费未计入当年销售费用3,451,964.74元,贴现票据产生的利息未计提费用652,500元。

(六)2015年4月16日,登云股份一季度亏损超过1,000万元。登云股份将销售商品的单位成本手工调减了一定的百分比,经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减少4,212,385.54元,并使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由亏转盈。

公司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项及金额对2011年至2016年度财务报表对应的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具体会计处理

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

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1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2.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二)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2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2.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三)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3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3年度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2.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3年度上半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四)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3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2.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五)对2014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2.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六)对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5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2.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5年第一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七)对2015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5年合并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2.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5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注:201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调减14,821,636.17元,是由于2015年出具年度报告时将以前年度应入账的三包索赔相关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八)对2016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2.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16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列示:

公式

注:由于按照证监会处罚决定2013年和2014年已计更正计入当时财务费用的贴现利息支出,2016年公司与供应商达成了免除协议,因此调整计入了营业外收入。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能够提高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已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实施了相关审计程序,并出具了《关于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审核说明》(中喜专审字【2018】第0372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60号)所认定的事项和金额,以及历年与该事项相关的前期差错更正数据、资料进行了核对,未发现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60号)所认定的事项不符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2.《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3.《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审核说明》。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较上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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