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28日讯(王颖)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联钢构”)近日在证监会披露了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公开发行3000万股,于上交所上市。

美联钢构主要从事预制轻钢结构建筑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并为客户提供钢结构工程的专项承包和项目管理等延伸服务。

在钢结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美联钢构此次拟募资扩产,预期收益遭受质疑;此外,报告期内该公司安全事故频发、危及生命,职工身体健康安全能否得到保障不得不令人产生怀疑。

募投项目前景黯淡

此番拟募资上市,美联钢构将募投重点放在扩大钢结构产品生产能力上。拟募集资金共计4亿元,其中27.5%及30%的资金分别投向天津美联新建生产基地项目及苏州美联年产预制钢结构系统1.8万吨项目。美联钢构预计,该两个项目达产后,将分别新增产能4.5万吨/年及1.8万吨/年,年均销售收入6.31亿元与1.72亿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美联钢构存在高估募投效益的嫌疑。

招股书显示,美联钢构2013年钢结构产品单价为1.17万元/吨。中国网财经记者据此价格计算,该项目将新增4.5万吨产能,产生的销售收入约为5.27亿元,比公司招股书中预估销售收入6.32亿元少了逾亿元,即预估收入约高估19.96%。

对此,美联钢构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解释称:“2013年同类产品的平均不含税单价约为1.17万元/吨。以此为参照,确定天津美联新建生产基地项目在预测期(2014-2016年)内的平均不含税销售单价为1.20万元/吨。”至于预估收益的6.32亿元,则是包含了17%的增值税,计算方式为“1.20*1.17*45000”。

“一般来说,在同一个报告中产品单价和预估效益的单价标准应是统一的,否则就涉嫌混淆、误导投资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对中国网财经记者直言。

不仅如此,报告期内该公司钢结构产品单价已呈现明显的下滑态势。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近三年该产品单价分别为1.34万元/吨、1.29万元/吨及1.17万元/吨。

事实上,目前我国钢结构行业集中度不高且竞争日趋激烈,这或将加速钢结构产品单价的下跌。根据中国钢结构协会《2013行业大会报告》统计显示:“2012年我国钢结构行业前40家企业产能占全行业产能的26%左右,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不高,形成了‘大行业,小企业’的行业特征。截至2012年末,工商登记从事钢结构的企业超过10000家,其中拥有固定生产场所并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有5000家左右;年产能5万吨以上企业40多家。”

在为数众多的钢结构企业中,被美联钢构称为“主要竞争对手”的精工钢构、东南网架、杭萧钢构、鸿路钢构等上市公司可谓行业翘楚。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该类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市场知名度高,通常实施“大而全”发展战略,业务基本覆盖钢结构各个细分市场,产业链完整,综合性较强。

然而,面对这些实力强劲的竞争对手,产品结构单一的美联钢构并不占优势。中国网财经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美联钢构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预制轻钢结构建筑领域,并未从事重钢等其他建筑钢结构业务领域。报告期内,预制轻钢结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高达98.56%、99.22%、98.78%。对单一产品的高度依赖并未给美联钢构带来丰厚的利润。近三年,美联钢构的净利润分别为0.36亿元、0.31亿元和0.29亿元,呈现明显的下滑态势。

对此,上述分析人士向中国网财经记者指出,钢结构行业并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和垄断性,若其下游产业如工程建设、房地产建设市场进一步萎缩,各钢构公司间竞争会更加激烈。

在钢结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美联钢构新增产能要如何消化并实现预期效益有待市场验证。

安全事故频发

除了募投前景黯淡之外,报告期内美联钢构两起相同性质的工伤事故也引起了中国网财经记者的注意。

中国网财经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报告期内,美联钢构发生了两起工作人员高处坠落致死的事故,且皆受到有关部门罚款人民币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1年4月14日,美联钢构合肥分公司承建的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商用空调工程钢结构屋面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当年6月14日,安徽省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样悲剧时隔两年后再次发生。2013年12月17日,美联钢构承建的盐城市盐动机械有限公司2#车间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4年1月26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美联钢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2.1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结案的批复》,认定美联钢结为事故的责任主体。2014年3月14日,盐城市盐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美联钢构在对中国网的采访回复中表示上述两起事故皆是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因忽视安全、违规操作引发的”,并且表示死亡人员并非美联钢构的员工,而是“安装施工单位所聘人员”。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一位牛姓律师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既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经出具处罚决定书,而且事故责任主体也被认定为美联钢构,就已经可以说明其存在一定过错。”

美联钢构在招股书中坦言,如果未来公司在生产制造和安装施工过程中未能查堤防止由于操作不当或其他意外情况等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则有可能对生产工期、产品质量和公司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而面对为何在第一起事故发生后没有引起美联钢构足够重视导致同样悲剧再次发生的质疑时,美联钢构表示:“钢结构安装业务具有安全事故易发的特点”,且“美联钢构管理层协同安装施工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分析,采取和落实了更高标准的安全制度和措施,在最大限度内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除美联钢构报告期内有多起高空作业人员坠楼致死事故外,该公司还曾因拒绝赔付员工职业病医疗费用而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据2011年10月《劳动报》报道,由于美联钢构工作环境恶劣,范家贵、吴士平两名电焊工在工作过程中吸入过多粉尘,被确诊为“电焊工尘肺”,然而美联钢构却拒绝对其进行赔偿,两名员工仅拿到了协议离职的12个月工资补偿金及当地市政府“埋单”的7万元工伤保险赔付。

该报道中同时指出,自2008年3月以来至2011年10月,松江区卫监所已先后三次在针对美联公司的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不申报和检测危害项目、不及时申报职业病、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诸多问题。

对此,美联钢构对中国网财经记者坦言:“2008年,鉴于我司位于松江区老厂房客观条件,限制了相关粉尘防范措施的落实,造成极个别员工的身体健康的不利影响”,但表示“对已造成影响的个别员工已根据相关规定依法给予了经济补偿以及额外补偿”。

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福建凯捷律师事务所的阮思珠律师指出:“作为企业应当重视劳动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者考试,加强劳动安全措施,否则出现严重事故,可能被追究为安全责任事故罪的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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