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根据以上决议,公司于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新客专属)固定持有期JG402期”的结构性存款,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91天”的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如下: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证收益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在该结构性存款存续期间,公司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500万元(包含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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