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上半年,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总体营销战略,持续稳健经营,稳步扩张,布局长远。其中,数据中心一体化解决方案业务继续巩固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不断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利好驱动下,增速明显;新能源光伏业务受到政策及市场环境的短暂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5,940.7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6%;实现营业利润17,810.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85.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6元,与上年同期持平,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稳健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报表公司:印度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长新金阳光电源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集成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6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8年8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8年8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反舞弊与举报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的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治企业运营中舞弊行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规范公司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反舞弊与举报制度》进行了修订,以适应公司当前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7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范涛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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