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被炒高到5000万-7000万元一张,最高甚至到8000万,但还是一牌难求的独立基金代销牌照,被一家叫做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给“挥霍”了。

4月8日,中基协在官网发出公告,决定暂停尚智逢源的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而就在不久前,这家公司刚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整改并暂停公募销售业务12个月。

4月8日,中基协公告称,暂停尚智逢源私募基金募集业务。具体包括:立即停止私募基金募集活动,暂停业务期间不得从事下列活动:签订新的销售协议、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认/申购(认缴)。

根据中基协的公告,尚智逢源存在四大经管理问题,具体包括:

1、股权转让纠纷,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法人治理严重缺失,法定代表人拒绝配合监管检查;

3、公司违规下设分支机构,未能落实整改要求;

4、公司人员管理混乱,总经理任用未按照法规要求,要监管部门履行备案义务等问题。

就在不久前,这家公司刚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整改并暂停公募销售业务12个月。“任性”基金销售公司啥来头?

尚智逢源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是一家专业从事财富管理及财富个性化服务的独立基金销售公司。2015年12月,尚智逢源获得了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为基金销售。

天眼查显示,公司股东为自然人刘磊一人,2015年股权数次变更。

2015年3月20日,自然人股东王喆、吕达、袁冲退出,新增自然人股东穆荻、刘磊;

2015年11月23日,自然人股东穆荻退出,股东仅剩刘磊;

2015年5月4日,公司注册资本由2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

2015年12月30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增加了基金销售、投资咨询等;

2016年4月28日,企业名称由尚智逢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为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对于股权纠纷,记者从天眼查看到,公司部门股权处于出质状态。

关于违规设置分支机构,官网显示,公司在北京,在上海、山西、山东、河北等地设立了8家分支机构。但天眼查显示,公司有50家分支机构,珠海、湛江赤坎、松原等20家左右分公司被注销,还有 30家左右正常存续,与官网数量出入较大。牌照炒到8000万!腾讯都在抢

从2012年开始,监管部门才正式逐渐向第三方开放基金销售牌照申请。而2012年之前,除了基金公司的直销外,国内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主要是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

不过在2016年9月以后,国内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的发放几乎陷入停滞。物以稀为贵,这样的情形下,自然使得有限的基金销售牌照价格一路蹿升。

金融行业施行严格的牌照制度,一些互联网巨头想借助其流量或者平台优势变现。今年1月2日,深圳证监局终于核准了腾安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腾讯全资子公司)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此前,阿里通过收购数米、京东通过肯特瑞都拥有了这块牌照;腾讯此前入股的好买基金,同样拥有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

业内人士介绍,2017上半年一块基金销售牌照的价格大约在4000万元左右,下半年就翻倍了,目前的价格大约在8000万元左右。稀缺!全国仅116张独立基金代销牌照

4月4日,网贷之家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资料统计,截至目前,共有376家公司获得基金代销牌照,其中剔除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四类金融机构,共计116家第三方理财机构获得基金代销牌照。

其中,较为熟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如陆金所、宜信、挖财金服、途牛金服、懒猫金服等均在列。具体名单如下:

据接近监管的人士透露,对于非持牌金融机构来说,基金代销牌照已经非常难申请了,去年上海地区仅有两家拿到。业内人士据此推测,在“资管业务必须持牌”的监管要求之下,基金代销牌照价格必将随之水涨船高。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修订)》的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三)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四)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六)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

(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

(八)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可以专业从事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销售,其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

(二)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三)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符合本办法规定;

(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机构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

(六)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

本文源自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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