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转让方”)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方”)于2018年5月22日签署的《不良金融资产包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在下表所列债权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借款人的债权人和担保人的担保权利人。

据此,请有关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或其他义务人代为履行相关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7-87815535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