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4年10月我们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之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就开始和企业人员逐渐并轨。

在养老保险上,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缴纳的保险,都叫做基本养老保险。因此,缴费年限和记录上可以无缝衔接。

以前的时候比较难,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需要交保险,而企业人员是要交保险的,所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的流动就非常麻烦。

如果是2014年10月之后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不会有任何影响了。

2007年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后相关待遇计发的参数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年1号,它规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未来退休待遇会直接按照新办法计算养老待遇。

新办法的退休待遇主要包括四部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是指2014年10月之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才有的一部分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补偿待遇。

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和个人的算法完全一致。

基础养老金跟缴费年限、缴费指数和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有关。跟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缴费没有影响。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跟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有关,退休等于个人账户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划入的比例一般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它是按照实缴制来的,余额多退休待遇就高,在企业如果按照缴费基数低缴纳社保的话,个人账户钱数也会低。

职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机制。也是实缴制,没有加入机关事业单位之前,没有相应的累积就不计算。如果有企业年金,这个到时候单独计发,并不合并。

除此之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有一部分补贴补助。比如住房补贴,这个是严格按照退休时的本人职务级别来,没有其他比如工龄之类的条件。

所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越早考入机关事业单位越合算,越早晋升级别越合算。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