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说到大家感兴趣的地方了。本篇内容主要讲述的是货币的4大职能。

第一职能——价值尺度

上一篇讲到由于商品的交换,出现了货币商品,随着商品的增加和交换的频繁,货币商品最后定格在金银上。金银的第一个职能,是担当一切商品表现价值的材料。也就是说一切商品的价值由多少重量的金银来表示。金银在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只是表现价值,而不是实现价值。比如一头牛的价值是20克金。一只羊的价值是3克金。金只是在表现这个商品的价值。

第二职能——流通手段

货币的流通只是商品流通的反映。商品的流通是这样的:商品A——货币——商品B。

人们先出售自己的商品来换取货币,然后再用货币购买自己需要的商品。这个过程中商品A——货币,这属于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这一过程是商品的一个惊险性跳跃,如果跳跃不能成功,商品的生产者就会遭受沉重的打击。”因为商品的生产者,谁也无法保证自己的商品都能变成货币。而第二形态却与此相反。即货币——商品B。这一过程很好实现。因为货币是社会公认的,是绝对可以出让的商品。我们常说的“顾客就是上帝”就源于这个道理。因为顾客手里的钱可以买到任何商品,但商家却无法保证自己的商品都能变成钱。

如果我们站在上帝视角看,人们始终是一手在购买商品,一手在出售商品。货币在这个过程中,一直作为商品流通的中介,取得了流通手段的职能。

第三个职能——贮藏手段

一些读者朋友可能会发现一个“成为人上人的秘密”,既然货币可以购买任何商品也是财富的社会表现,那岂不是说是不是说谁拥有的货币越多,谁的权利却大嘛!您说得对,所以随着商品的发展,人们保留货币的欲望越来越大。这个时候,货币就成为了一种贮藏手段。富人们除了贮藏金银这样的货币,也贮藏一些金银饰品。不止个人贮藏货币,对于国家来说。由于商品的流通范围、价格和流通速度是经常变化的,这也意味着货币的流通量也在不断变化。所以国家为了控制商品的流通,必须调节流通的货币量,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国家必须通过贮藏金银的手段来使国家现有的金银量超过执行铸币职能的金银量。

第四个职能——支付手段

这个部分有点长,篇幅有限。留待下回分解。

废话不多说,内容纯干货。我是红烧小鸡腿。谢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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