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录芳(陕西省麟游县人民检察院)

三大本的卷终于阅完了!我长长的舒了口气,稍事休息后重又坐下来,习惯性的进行二次阅卷,将全案证据像放电影般一帧一帧过目,试图再检视一下现有证据是否已经形成了完整的链条。

案情似乎再清楚不过了。

犯罪嫌疑人万成冒充医院工作人员,流窜至70多岁的孤寡老人家里。谎称要给老人发放高龄补贴,需要查看接收补贴的信合一卡通。在拿着信合卡假装查看卡号时,趁老人不备用另外一张农行卡掉包了信合卡。又欺骗老人只要在自己的手机上输入银行卡密码,补贴就自动打到了卡里。待卡和密码全部到手后,他假装为老人拿慰问品溜之大吉。随后,在距离四十公里的邻县ATM机上,取走了老人卡里的两万元。公安机关循迹追踪,很快将其抓获归案。

被害人报案材料及辨认笔录、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及指认笔录、现场勘验材料、ATM机取款监控视频、扣押的两张银行卡……一份份证据材料,在无声的倾诉着犯罪过程,严丝合缝,排除了一切合理怀疑,似乎完全达到了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

但是,怀疑一切的职业惯性却总觉得差了点什么,目光继续在一页一页的材料当中漫无目的的逡巡着。

突然,混沌的大脑顷刻间有了一种电光火石般的顿悟:一个大大的问号聚焦在了作案的关键道具——银行卡上。

对,就是它!

信合卡毫无疑问是被害老人的。那么,用来替换信合卡的农行卡又是谁的呢?案卷里面,农行卡的查询信息显示的户主是叶子琛。经过户籍查询,她居住在距离案发地数百公里之遥的异地。

她的卡怎么会到了犯罪嫌疑人手里?是与犯罪嫌疑人商量好用来一起作案的共犯,亦或是潜藏的另一被害人……一连串的疑问涌上心头,让本已放松的心即刻又纠结起来。

围绕一连串疑问,我迅速整理了一下思路。由于犯罪嫌疑人本就是多次吸毒人员,而且也是刚出狱不久的惯犯。问他,要么支支吾吾,要么罔顾左右,一圈提审下来,没有任何收获。

看来,要解开种种谜团,非找到叶子琛本人问个清楚。这样想着,我拨通了侦查机关办案人的电话。对方倒也干脆,同意马上去找这个人。不过,考虑到路途遥远,加之疫情影响,去一次不容易。对方邀请我一同参与,希望能把所需要的材料一次性调齐全。我同意了。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风驰电掣,车子在蜿蜒崎岖的山路上行驶了很久。我们来到了叶子琛所在的镇上。先去了辖区派出所,请他们协助找一找叶本人。得知案情后,当地民警同意陪同我们一道前往。临出门时,他半是自言自语,半是开玩笑似的嘀咕着:这些人是一起上过培训班的吗,怎么骗人的方式都这么像。

难道他遇到过类似案情?我赶紧问:“你们这里也有冒充医生作案的吗?”

“可不嘛。前段时间,有三个人来报案。都说被一个冒充医生的家伙给骗了。但是到现在还没有抓到人。”对方答。

经过仔细核对作案手法,我突然有了一种预感:这会不会是被遗漏的犯罪事实。和侦查人员沟通,也得到了他们的认同。

我们很顺利的找到了叶子琛。她是一位年近80多岁的老太太。根据她的说法,有一天有个陌生人来家里,说是县医院医生,要来查看她的医疗补助发放情况,让她拿出身份证。恰好她的身份证和各种银行卡装在一个袋子里,银行卡密码就写在一张纸上贴在卡背面。对方在她的袋子里翻看的时候,又提出要看她的残疾证。她进屋去拿,出来后不见了那个人。她就把装卡的袋子收了起来。过了一段时间需要用银行卡时,才发现农行卡不见了。由于当时卡里还有几百元,她还以为是女儿偷偷拿去用了。为此和家人怄气了好几天。

经过一系列辨认、查询,我们确定拿走银行卡的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万成。这真是意外收获。不过,更大的“惊喜”还在后头。

临走时,我们提出想看一下辖区派出所提到的三起报案记录。经过仔细核对,作案手法、犯罪嫌疑人样貌、驾驶的车辆等信息,我们越来越确定这就是同一人做的。不同的是,这三起被盗的都是现金。事不宜迟,我们决定随机挑选一位报案人辨认一下嫌疑人。很快,报案人一眼就指出了犯罪嫌疑人,坐实了我们的猜测。

同时,报案人也提到,听说临近镇上也有冒充假医生偷盗的事情。随即,我们又赶到隔壁乡镇辖区派出所。一摸排,果然光报案的就有四起。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由于可能遗漏犯罪事实,我果断作出了退查决定,并列出了详细的补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继续深挖余罪,进一步扩大战果。

侦查人员利用轨迹追踪技术,将案发前后时间段内,犯罪嫌疑人的行驶轨迹进行比对,同时向周边辖区发出协查通报,又连带着挖出了四起盗窃事实。在强大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终于瓦解了抵抗侥幸心理,承认了另外的数起犯罪事实,涉案总金额达6万余元。

这件事给我的启示颇深。长久以来,我们习惯了书面阅卷的办案模式。但是,只要你愿意走出办公室,近距离的走近案发现场,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在等着你。或许,这也是司法工作要重视亲历性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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