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早给女儿上学做好准备,月末小王抢购了一套学区房。因为学区房十分抢手,房地产公司为了确保购房者不会因为征信问题而不能办理住房按揭贷款,要求购房者要刷一份征信报告。

小王上网刷了份征信报告,他认真看完征信报告,没有什么不良记录,但却发现了一个不能理解的问题。

小王刷出的征信报告中的“透支余额”为“0”,可小王上个月明明用信用卡刷卡消费了1000元,据说,信用卡的刷卡消费信息在次月初就会反映在征信报告上。可征信报告中的“透支余额”一栏为什么是“0”呢?

为了搞清楚这个事情,小王咨询了在银行经办住房贷款的朋友。朋友一番详细的解说,让小王明白了这其中的缘由。

原来,对于征信主体(即信用报告的主人)使用银行信用卡的情况,征信报告是以“透支余额”和“已使用额度”2项内容来记录的。

“透支余额”记录的是准贷记卡的使用情况。而“已使用额度”记录的是贷记卡的使用情况。

银行将信用卡分为准贷记卡和贷记卡。准贷记卡是早期的信用卡,这种信用卡具备了储蓄卡的结算功能,可能转账,也可以存款(称为备用金),而且存款有计算利息;但没有免息期,一使用就是透支。

所以,持卡人一旦使用准贷记卡刷卡消费(使用备用金除外)就是透支,就要支付万分之五的日息(1万元1天利息5元)。目前,银行几乎不发行新的准贷记卡了,但在客户手上很有较多的准贷记卡。

贷记卡(即平常大家所说的信用卡)与准贷记卡相比,有3个主要的不同点:一是不能当成储蓄卡使用,因此不能转账;二是有免息期,免息期20天至55天不等;三是溢缴款(即存入贷记卡中的钱)不计算利息。

因为贷记卡有免息期,所以持卡人刷卡消费之后,并没有形成实际意义上的“透支”,所以记录在“已使用额度”项下。

例如,小王有一张贷记卡的信用额度是50000元,他上个月刷卡消费了1000元,那么这个月的征信报告上反映的“已使用额度”就是“1000元”。小王没有准贷记卡,所以他的征信报告上的“透支余额”一直为“0”。

小王听了银行朋友的解释之后,终于弄明白了征信报告上的“透支余额”和“已使用额度”2项内容的不同点,同时也感叹具备一定金融知识的重要性,否则连一份征信报告也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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