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68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长尤习贵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尤习贵先生及公司财务总部负责人黄伟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崔少华、独立董事温小杰和独立董事田轩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分别授权董事长尤习贵、独立董事王瑛和独立董事王建新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财务报表格式相关通知,公司对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行项目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但不影响可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净利润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注:①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②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损失类以负数填写。

③公司计算同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财务指标时,涉及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的,予以扣除。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由于本公司属于证券业金融企业,持有、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是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本公司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不在非经常性损益表中列示。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8年3月16日,公司完成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2018年4月1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债券简称“长证转债”,债券代码“127005”。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2018年7月,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自2018年7月17日起,长证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7.6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7.45元/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根据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长证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18年9月17日,长证转债开始转股,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45元/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长证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18年第三季度,长证转债因转股减少24,500元,转股数量为3,282股;截至2018年9月28日长证转债余额为4,999,975,500元。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2、根据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取得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343号),公司完成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和第二期的发行工作,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4月1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3、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资本吸收合并产业金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长江资本为主体吸收合并长江证券产业金融(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金融)。2018年6月30日,长江资本已完成对产业金融的吸收合并,产业金融独立法人资格已于同日注销,长江资本作为存续的经营主体对合并的资产、业务、人员进行管理,承继产业金融的债权债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7月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长江资本吸收合并产业金融的公告》及《关于长江资本吸收合并产业金融的进展公告》。

4、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设立超越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设立超越基金,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超越基金的清算、审计,相关资金处置、人员安排,向监管机构报告、报备,及其他终止本次投资相关的后续工作。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设立超越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5、2018年7月12日,“安信证券-长江证券融出资金债权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获得全额认购,正式设立。根据深交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的有关规定,专项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条件,自2018年8月14日起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向合格投资者提供挂牌转让服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8月1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安信证券-长江证券融出资金债权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的公告》及《关于“安信证券-长江证券融出资金债权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公告》。

6、2018年8月24日,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普通股562,100股,该次权益变动后,宏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普通股276,473,40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注:①本表填列公司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境内外股票、基金、债券、信托产品等金融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资金来源、报告期内购入或售出及投资收益情况、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等。

②对于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允价值相关项目填不适用。

③本表按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期末证券投资总额的比例排序,填列公司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情况。

④其他证券投资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⑤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公司因持有该证券取得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资产减值损失。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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