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网络赌博违法、犯罪,不能干!

那,从事网络赌博网站的代理可行?

2021年2月底,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西湖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辖区内有一周姓女子在为境外赌博网站做代理,引诱他人参与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在分局网安大队的技术支撑下,经多方调查、取证,西湖派出所于2021年3月18日在南明区官井路将周某某抓获,并现场查扣2部作案手机。

经审讯,周某某于2020年3月起,在一款名为“新新****”的境外赌博平台上注册代理账号,招募下级代理,并直接招揽人员参与赌博,从中挣取抽头返利。至2021年3月18日,周某某共发展下级账号124个(代理账号2个,玩家账号122个),非法抽头返利3万元。

目前,西湖派出所已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将周某依法刑事拘留,并将对案件作进一步深挖调查。

网警普法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1

赌博网站代理是犯罪!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02

赌博犯罪还费钱,劝君莫参与!

面对面的赌博,尚且难以看穿组织者的圈套,隔着茫茫网络,组织者更是可以随心所欲,利用技术手段操控一切,保证参赌人员稳赔不赚。但凡入了网络赌博的坑,永远没有机会“翻身”,有的只是,越陷越深。

来源:南明网安

来源: 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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