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统计局

一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7.2%,比上年同期上升9.9个百分点。

分三大门类看,一季度,采矿业产能利用率为75.3%,比上年同期上升8.2个百分点;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为77.6%,上升10.4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能利用率为74.5%,上升6.7个百分点。

分主要行业看,一季度,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能利用率为72.5%,食品制造业为74.2%,纺织业为78.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76.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66.5%,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81.7%,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80.3%,通用设备制造业为80.0%,专用设备制造业为82.5%,汽车制造业为78.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81.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79.3%。

附注

1、指标解释

产能利用率:是指实际产出与生产能力(均以价值量计量)的比率。

企业的实际产出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总产值;企业的生产能力是指报告期内,在劳动力、原材料、燃料、运输等保证供给的情况下,生产设备(机械)保持正常运行,企业可实现并能长期维持的产品产出。

2、调查方法及范围

大中型企业全面调查,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调查共涉及工业企业9万家左右。

小微企业按抽样方法推算总体,与大中型企业调查数据合成,计算出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

本调查按季进行,数据未经季节调整。

3、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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