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周宇翔

财政部网站消息,2021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5月10日至19日发行。与此前国债发行不同的是,此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四家银行还将通过其手机银行代销,投资者可实现“掌上”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

此前,今年3月,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通知称,将开展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其中明确,发行期首日,试点成员储蓄国债(电子式)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销售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发行通知中规定的限额。投资者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相关业务时,试点成员不得向投资者收费。

每日经济新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