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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11月到2016年6月,哈尔滨市有数十名受害人多次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好宜生房屋连锁中介骗走了他们的血汗钱,涉及700多万元。
据了解,好宜生自2010年在哈尔滨市注册第一家公司,到2013年末扩张到20多家营业部。然而看似辉煌一时,实际上好宜生已是负载累累。
“交18万首付款
交易迟迟不给办”
记者见到林艳(化名)时,她头发半白,用她自己的话说,因为买房这事折磨得自己话都说不明白了,睁眼闭眼都是心里憋屈,还不敢告诉家人。2015年12月,在哈市香坊区租房的林艳,来到好宜生房产中介想买套二手房,没想到一场噩梦就这样开始了。
林艳说,当时经理给她介绍了一套房子,使用面积50平方米60.5万元。按照中介的要求,她交了9000块钱押金,几天后,经纪人就催她说,得赶紧交易,否则押金就过期了,过期不退还。经纪人要求林艳把首付款18万元交到好宜生,由中介监管。
此时,卖家提醒林艳别把钱交给中介,把钱交到房产交易中心去监管保险。但经纪人却说如果资金监管很麻烦,可能会导致交易无法完成,那样9000块钱押金也不退。
林艳生怕钱被扣,还是把钱交到了好宜生。随后,好宜生房产中介老板的妻子崔红(化名)就在香坊区一家银行给林艳开了个卡,钱打到这个卡里,当时说这个卡是属于林艳的。
“她有一个卡,我有一个卡,然后说我俩卡里面的钱,谁也动不了。”转眼三个月过去了,到2016年3月份,交易却一直没有进展,中介以各种理由推拖。“说房主没在家,又说时间太短银行暂时办不了款,每次追问都有理由。”在林艳反反复复去好宜生催办的时候,发现有很多人都去要账,买房的卖房的都有。
“后来我觉得房子交易不了了,有好心人提醒我卡里的钱也不见得保准,这时我去查余额发现,里面的钱当天就被转到崔红的账户上了。”林艳和丈夫顿时头脑一片空白。
43人报案称
好宜生骗走740万房款
据介绍,从2015年11月到2016年6月,哈尔滨市有数十名受害人多次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好宜生房屋连锁中介骗走了他们的血汗钱。
据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经侦一大队大队长刘书东介绍,涉及到香坊、道外和南岗三个区,起初来报案时20到30人,涉案金额大约是300多万。最后侦查员了解到,一共是43人,涉案740多万,这些钱是向好宜生交的购房定金、预付款、或者是全款。
2016年9月13日,派出所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同年9月16日对张某国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同年12月13日,这起案件移交到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经侦一大队继续侦办。
该大队副大队长赵士伟向生活报记者介绍,报案人们说老板跑了,联系到时也是搪塞他们,说公司亏损没钱给。
在监视居住期间,张某国消失不见,2017年3月17日,公安机关对张某国再次审批刑事拘留,列为网上逃犯。2017年8月9日,张某国被公安机关抓获。
扩张20多家营业部
其实已负债累累
警方查明,好宜生自2010年在哈尔滨市注册第一家公司,到2013年末就已经扩张到20多家营业部。然而看似辉煌一时,实际上好宜生2014年经营不善开始亏损;到2015年6月,一些营业部的工资都发不出来了。张某国为了迅速占领市场,还借了不少小额贷款,催债的天天围堵他,他便将买房人的钱用于还钱。之后,扩张的店面开支不小,收益却很少。“房子迟迟不交易,客户不断投诉,买房卖房的都不信他了,就不再进钱了,借款公司又上门催债,这样就陷入了恶性循环中。”赵士伟说,他就不断地拆东墙补西墙,窟窿越来越大。
张某国被抓后辩解称,他没有故意诈骗,强调只是合同纠纷、违约行为。而且,他辩解说自己潜逃是为了脱身继续赚钱,他用他人名义开的公司,卖理财产品,已经弄到了一百多万存款。他还想用这笔钱来堵住七百多万的窟窿。
当时,法律界人士对这起案件确实争议很大。这起案件该如何定性?到底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到底是合同诈骗还是非法侵占?
房款大多拆东墙补西墙
只有45万做监管
然而警方调查发现,张某国避重就轻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副大队长赵士伟告诉生活报记者,侦查员在房产交易中心,对好宜生公司的资金监管情况做了全面调查。700多万元当中,只有45.5万元交到了房产交易中心,做了资金监管。
这个结果表明,好宜生已经不具备办理房屋贷款或更名过户的能力,却仍然继续办理所谓的二手房中介业务。
(好宜生出具的居间合同)
大队长刘书东介绍,在2015年10月到2016年6月期间,张某国所有收取的客户购房款,基本上都没有用于客户的购房交易。他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开销,比如说工人的工资、一些分店的租金、装修,以及打广告的费用。侦查员调查了好宜生的账目资金流向,从账目上看,购房者将钱通过POS机打到张某国、他妻子或他儿子的银行卡上,再由张某国提走,用于偿还小额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或者拆东墙补西墙。由于钱没有交到监管中心,就没办法继续履行购房程序,直接导致购房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交易。
案件定性为合同诈骗
老板被判13年
2018年1月,公检法机关对这起案件的定性达成了一致意见。
副大队长赵士伟说,他根本就不是想通过房屋交易来赚取合法利益,他实际上的本意就是想非法占有购房款,来用于别的目的,这对购房者来说就是一种欺瞒,这种行为就是一种诈骗。
就这样,经过哈市香坊公安分局几个月的全力侦查,全省首例房产中介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2018年1月24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好宜生合同诈骗案,同年12月26日,一审判处好宜生法定代表人张某国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退赔42名被害人经济损失6192290元。
去年,生活报报道过有房产中介不履行合同,卷钱失踪的报道,这其中都涉及到资金未监管这一重要环节。
为防范房产交易的风险,哈尔滨市从1月2日开始执行了一项新政策,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在银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首付款资金未进入监管账户的,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审批发放贷款。
刘书东告诉记者,这起案件的成功审判,在黑龙江省乃至全国都是非常罕见的,对今后类似这样的案件也起到了一个指导作用。
新闻链接
根据哈市住建委相关要求,哈市正在逐步完善房产中介登记备案信息和房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备案制度。生活报记者通过“哈尔滨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获知,目前该平台已经公示了哈市近600名房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该信息库还在不断更新完善。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哈市住建委将严格落实房地产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并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经纪活动有关的公示内容。目前通过“哈尔滨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可以查询到备案登记的二手房机构以及近600名从业者信息。今后哈市将逐步建立完整详实的从业人员数据库,并按规程及时调整从业人员信息。
同时,哈市也进一步规范了与房地产经纪活动有关的公示信息,要求二手房中介机构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对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业务流程;从事经纪活动的从业人员姓名、照片、从业编号、联系方式、服务满意率;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交易资金监管方式、监管银行、监管账户信息;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详实公示,方便群众了解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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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活报 (记者 黄迎峰 杨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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