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银保监会发布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指永安财险编制、提供虚假报告违法行为,涉及1827笔未识别保险业务关联交易,涉及保费收入金额416.9万元。

经查,2019年4月17日至26日,永安财险审计中心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永安财险存在1827笔未识别保险业务关联交易,保费收入金额416.9万元,业务范围涉及车险管理部、人身险管理部等部门。2019年8月14日,永安财险向中国银保监会上报了《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报告》(永保字〔2019〕626号),报告中未如实反映该问题。

据悉,上述编制和提供虚假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对永安财险罚款20万元。

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时任永安财险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上官宗科、时任永安财险审计责任人、审计中心总经理、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郑瑞娟分别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时任永安财险车险管理部总经理王晓飞、时任永安财险人身险管理部总经理钟鹏分别警告并罚款1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许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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