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式蜜桃臀坐法、回眸嘴微张开、下半身勒出骆驼趾印、躺床上俯拍……作为一名父亲,我完全无法接受商家用这种打着‘儿童色情’擦边球的拍摄手法,去卖儿童内衣裤!

某商家在网店的广告上贴上上述儿童照片

这些商家为了赚钱,真好比是,只穿内裤逛商场,太不要脸了!而部分商家还恬不知耻地说“思想有问题,看什么都脏”。我要说的是,你把你家孩子摆出风骚无限的照片,发网上试试!

这种广告实际上就是软色情,就是乍一看不能直接引起性兴奋的场景,但又会给人微妙的感觉,使人浮想联翩!封面上的照片不打马赛克,读者朋友自己体验一下,是否是软色情!

我认为如果是成人的打打擦边球也就算了,毕竟联想的对象是成人。而如果是孩子,那就不行!这很可能会诱发犯罪,而孩子又没有能力进行反抗。这不是思想有问题的问题,而是有没有必要不诱发有问题的思想的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看,《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广告法》也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的内容,亦不能妨碍公序良俗。

这些这涉及搔首弄姿的照片,明显是将儿童本人形象与色情印象关联,从有利于保护儿童的角度严格解释,已构成色情广告!同时,也可能对儿童本人的肖像和名誉构成侵害,想想这些小孩的小同学如果看到这些暴露的照片,会怎么童言无忌的讨论!

说一下给自己孩子拍这种照片,并同意商家使用挣钱的家长。不要以为你是监护人,就可以在孩子不知或不能辨别是好是坏的情况下,为了一点臭钱,就把孩子的权益出卖。想一下,孩子成年后,会不会记恨你!

也在此敬告各位涉事商家,别在扯什么思想有问题;承认自己就是为了吸引要求赚钱,还狡辩什么?赶快把照片删除得了!

淘宝,小红书等平台,也需要引以为戒,赶快进行清查,通知相关商家删除,这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别为了赚钱,赚流量,就把内裤露出来!

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有所作为,对于那些拒不删除,置若罔闻或变本加厉的,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

对于这个问题,您怎么看,欢迎关注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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