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2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 2014-070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事项异议股东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

“东方明珠”)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审议通过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决议,就本公司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视通”)换股吸收合并事宜,为充分保护东方明珠股东的利益,

拟赋予东方明珠异议股东以现金选择权。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东方

明珠异议股东有权请求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收购其股份。对于有效申报

的东方明珠异议股份,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按照 10.69 元/股向异议

股东支付现金, 东方明珠股票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至异

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发生其它除权、除息的事项,则前述现

金选择权价格将进一步进行相应调整。

为了保障异议股东的权益,本公司作出提示性公告如下:有权行

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是指在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

项的本公司股东大会正式表决时,对于议案一《关于<百视通新媒体

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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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涉及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项下的各项子议案以及议案二《关

于签署<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

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的议案》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

且一直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同时在规

定时间里履行申报程序的股东。

本公司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

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后另行公告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具体实施公告

(包括但不限于异议股东的资格认定、股份数量认定、申报方式、申

报时间等)

,请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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