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财讯

8月5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落户杭州未满5年户籍家庭和非杭州户籍家庭的住房限购,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

《通知》提出,落户杭州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非杭州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杭州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杭州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杭州住保房管局表示,落户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未满5年的,须落户满2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杭州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杭州限购范围内购买住房。

责任编辑: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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