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位于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湖西CBD区域的跃层住宅,近日经浙江台州市黄岩区法院委托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强制拍卖,起拍价775万元,经过234次出价,最终以1037万元成交。

令人意外的是,这套千万豪宅的处置,最初只是被执行人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33万元承包款(本息合计40万元)。

因40万元的债务,千万豪宅被拍卖,屠某悔不当初。

2018年,屠某与梁某合作投资厨卫项目,后二人终止合作,经结算屠某尚欠承包款33万元未偿付,梁某诉至法院。

2019年3月,黄岩区法院作出判决,屠某须偿付33万元承包款,并支付律师代理费1.5万元。判决生效后,屠某置之不理,梁某要求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发现,屠某被诉讼保全的房产是一套建筑面积为271.34㎡的房子,紧邻金鸡湖5A级景区,又是位于顶楼,价值不下千万,这一房产同时还被其他法院查封。另一方面,从执行查控结果来看,屠某没有现金存款可用于直接执行。

从善意执行的角度考虑,为了40万元债务去处置千万豪宅,并不是好的选择。于是,执行法官多次与屠某沟通,分析利弊,然而屠某多有托辞,每次许下承诺又言而无信。

“他总是借口称与申请执行人正在协商中,还总是强调他的房产价值上千万,觉得只欠了三四十万,法院不能拍卖他的房子!”执行法官说,屠某抱着“小案件卖不了豪宅”的心理,没有丝毫履行债务的诚意,也没有积极向法院提供其他可替代财产。

执行法官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后发现,屠某在江苏、广东等省份的法院也有不少案件,涉案金额均与本案相近,但都因为个案债务不大,相关法院没动他的千万豪宅。

黄岩区法院认为,屠某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强制处置他的财产。屠某的房产不属于唯一住所,且被执行人身系较多未履行债务,如不强制处置,势必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于是,黄岩区法院发出查封公告,责令屠某在一定时间内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则将房产依法交付拍卖。

最终,该房产进入司法拍卖阶段。苏州、广东、河北等地法院分别向黄岩区法院发来协助执行函,要求该房产处置完毕后将他们的执行案件纳入分配。

由于这一房产系黄岩区法院首先保全,且已启动拍卖程序。除去抵押债权和屠某妻子魏某的一半份额后,本案40万元及其他法院协助执行的共计404余万元债务均全部得已受偿。

同时,因屠某怠于履行的行为,黄岩区法院决定对其罚款1万元,罚款已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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