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孝感市物价局的相关工作。

嘉宾:孝感市物价局局长 万振涛

访谈摘要:就大家关心的物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访谈。

左为孝感市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主持人刘华,右为孝感市物价局局长万振涛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孝感市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今天来到“在线访谈”的嘉宾是孝感市物价局局长万振涛。万局长,您好! 万振涛: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在线访谈栏目。

孝感市物价局局长万振涛

主持人:请简单介绍一下孝感市物价局职能、职责情况。

万振涛:根据市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孝感市物价局为孝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主管全市价格工作的正县级行政机构。目前市物价局内设办公室、法制综合科、价格收费管理科、行政审批科4个科室,局下设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价格认定分局3个直属二级单位;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4人。各县市区均设有物价局,全市物价系统有在职干部职工480余人。

根据市政府核定的市物价机构职能主要有: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价格政策;研究提出本市价格、收费以及规范政府价格行为和反价格垄断等市场价格行为的各项措施,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二是按照权限分工调整制定市一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研究提出价格调控和监管的建议。三是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打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各种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健全价格举报制度;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开展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认定工作,指导并承担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孝感市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主持人刘华

主持人:今年全省物价系统被列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重点,你们在落实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呢? 万振涛:今年全省物价系统被列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重点,既体现了物价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非常重要,也说明物价工作党委政府十分关注。今年以来市物价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物价局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教育成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省市物价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物价工作总体思路,全面履职尽责,为把我市建设成全省多极发展的重要一极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落实履职尽责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落实责任分工入手,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我局把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先后4次专题研究部署,确定了八大主题内容,并成立工作专班,形成了分工明确、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良好格局。二是从宣传教育入手,深化干部职工认识。通过召开全市物价系统动员大会、层层压实责任,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增强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物价工作的了解,编印了《价格政策与实践》宣传资料,更好地向社会群众和服务对象、相关单位宣传物价部门职能和履职尽责的做法。三是从方案安排入手,有计划推进工作。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每一项工作安排到日程,制定了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及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认真查找全市物价系统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带队分别到市直单位和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市直各单位和义务监督员发出《征求意见函》,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代表等10名同志为义务监督员,对全市物价系统开展明察暗访、政策宣传等工作。四是从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入手,把履职尽责工作落实到实际行动中。针对“党风政风前哨”栏目反应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基层,开展整改落实活动,先后开展了电价政策落实情况清理、医疗服务价格突出问题清理、生猪定点屠宰行业收费督查、银行收费检查、殡葬收费摸底清查、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等工作。

孝感新闻综合广播主持人李芳

主持人:孝感城区社区“网格化”逐渐形成,物价监管服务如何融入社区网格化?

万振涛: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在2014年初均提出了在全国全省建立价格“监管+服务”网格化的工作要求,实际上这些工作是我们过去“价格服务进社区”的深化和延伸。是物价部门增强群众观念,创新市场价格监管、强化价格公共服务的一项新举措,更是物价部门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的有效载体。具体来说,价格网格化监管服务就是根据经营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划网定格,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要求,通过建立物价部门、街道、社区、网格员之间的直接联系,层层分解价格监管服务职责,明确权责的一种监管加服务模式。主要任务是开展市场价格巡查、督查明码标价、协调处理化解价格矛盾、落实价格举报、处置突发价格事件以及宣传国家价格政策等方式,实现价格网格化监管服务。简而言之,价格监管服务“网格员”主要要当好“五员”,即:价格政策的“宣传员”、价格行为的“监督员”、价格管理的“指导员”、价格矛盾的“协调员”、价格动态的“信息员”。目前,孝感城区主要由孝南区物价局依托社区先行一步,初步建立起了覆盖孝感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四十个社区的价格监管服务“网格化”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

主持人:最近孝感东城区少数楼盘价格上涨较多,国家在商品房价格方面如何监管?另外,一些业主投诉仍有开发商违反商品房“一价清”政策乱收费,请问物价部门市如何解决这类问题?

万振涛:孝感东城区少数楼盘商品房春节后价格比去年上涨约10-15%,上涨的原因主要是受武汉限购、城铁等交通、绿化环境资源集中、优势明显,购买刚需较大等造成的,已经引起政府部门重视,目前我局已经与房管部门研究准备采取相应措施。我国现在依法实行三种价格管理形式,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除政府建设的保障房外,市场商品房建设和销售由于具备市场充分竞争条件,主要靠市场供求形成价格,由经营者定价,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围。但市场调节并不等于政府完全不管,目前国家在商品房价格方面的主要监管政策:一是督促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一房一标”,实行备案管理;二是商品房“一价清”制度;三是反对价格欺诈。其中“一价清”政策具体规定是:即水、电、气、有线电视、对讲系统、安防系统、防盗门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及初装费用全部计入房屋建设成本,一并计入房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房价外向购房人重复收费。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商品房“一价清”政策执行总的情况比过去大有好转,商品房必须明码标价,而且必须实行“一价清”的观念已深入开发商脑海里,城区新开发的商品房基本都能达到要求。这方面的举报投诉逐渐减少。但仍有少数投诉。主要集中在城区边缘“小产权”房、乡镇开发房,主要原因是未纳入房管部门监管范围的或者天然气主管网未铺设到的地方。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对少数开发商不按规定执行“一价清”政策的,进行严厉处罚,切实履行价格监督职能,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

主持人:物价部门是如何运用12358价格举报投诉专用电话,解决群众价格收费诉求?物价部门怎样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价格权益?

万振涛:近年来,我局按照国家和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加大投入建设,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举报投诉平台。在光荣路专门开辟价格举报、投诉大厅和窗口,工作日节假日照常值班,有专人接访,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二十四小时畅通,每周五设立局长接待日。同时,加强价格举报工作,重点解决企业对乱收费投诉、涉农收费投诉、民生价格诉求的问题。不断完善价格举报制度,分析把握价格举报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价格举报中心”的“窗口”作用,及时受理、查处各项价格投诉;落实价格举报案件首问负责制、查办责任制、跟踪回访制,加强案件督办,使价格案件受理、查办、答复责任到人,做到举报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去年,全市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532件。其中,价格咨询25件、价格投诉317件、价格举报190件,当年办结率达到97.5%。在办理举报案件中,实行经济制裁10.67万元;退还用户5.04万元;罚款4.2万元。主要集中在商品房、物业、停车费、教育、医药、交通运输等领域。

主持人:最近,孝感一些小区居民投诉反映物业公司收取小区停车费有的高达4-600元/车.月,业主表示接受不了。物价部门如何监管?

万振涛:根据现行物价政策规定:非保障房住宅小区地上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收费管理属于市场调节价。一般不对外提供,外来车辆按停留时间收费;对小区业主收费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协商议定;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由车位租金和服务费构成,也属于放开的市场调节价,由物业公司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收取。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应由物业公司、业主代表根据物价政策、管理运营成本、业主承受能力、目前消费水平进行协商确定并公示后,签订服务标准和收费合同;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当尽快成立业委会,业主也可选出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双方必须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降低服务标准或强制收费。

孝感城区部分小区物业公司今年春节后自行拟定停车费标准每台每月4-600元,遭业主抵制投诉。经我局调查核实,此行为虽然未违反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但物业公司均没有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超出了广大业主承受能力。经过我局多次到相关小区做工作调解,有的小区如保丽广场已降至180元,有的也降至300元以内。据我们调查分析,目前相关城区小区停车费如在200元左右应该是比较合理的。我们在对物业公司进行调查核实时,一并宣传了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知识,要求他们规范收费行为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主持人:刚才说到了停车费,目前业主投诉较多的的还有物业费,物价部门怎么解决这类问题? 万振涛:关于住宅小区物业费问题是群众投诉较多的热点价格问题。按照政策规定,目前非保障性住房,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履行职责的,具备竞争条件,其物业费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议定,采取双方自愿签订合同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物业收费标准。但按最新出台的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收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不具备竞争条件,应实行政府定价,由省级价格部门确定具体办法或标准。但目前湖北省物价局颁布的《湖北省定价目录》还没有明确,下一步政策正在制定之中。

主持人:好的,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的节目快接近尾声了,感谢万局长在百忙之中参加我们的节目,谢谢大家!我们下期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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