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朋友在我们杭州之家App咨询公司股东变更的相关事项,为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办理指南,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请仔细阅读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或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或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及征求意见的说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决定)。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签署)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如股份转让涉及外资转内资的,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原外资注册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有关材料。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表格可以通过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载(点击网页上端中间的“许可服务”,里面有“办事指南”<即“提交材料规范”>和“表格下载”)或者到登记机关领取。

3、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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