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11月6日,工信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21批)》,44款新能源乘用车车入选。与此同时,也发布了新一批“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约有13款新能源乘用车型进入。

中国从2001年开始征收汽车购置税,税率为10%。为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2014年8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提出自2014年9月至2017年末,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直接刺激了其在私人市场的快速推广。2017年底到期后,政府部门又发布了延续性政策,将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期限延长了三年至2020年底,同时也提高了车型申报的技术参数要求。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21批)》,共有44款新能源乘用车车入选(包括32款纯电动乘用车型和12款插电式乘用车型),比亚迪、上汽、长安、吉利等车企都有多款车型进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