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学强——邱学强近期活动

2023-02-28 10:14 29次浏览 财经

2019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做客人民网两会访谈栏目,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为话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关注!

访谈现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邱学强

主持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2018年,是三大攻坚战开局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最高检作了哪些具体部署和安排?各地检察机关又有哪些实际行动?

邱学强:大家都知道,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是党中央确定的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直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实际,找准参与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三大攻坚战顺利推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去年,最高检围绕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我们邀请生态环境部、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负责同志为最高检全体干部作专题辅导;

分领域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相关部委意见建议;

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8条工作措施和要求,不仅明确了检察机关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妨害精准扶贫、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办案重点,同时强调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积极助力三大攻坚战有效推进。

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各地检察机关也纷纷出台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具体实施意见,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做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

比如,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上海市检察院加强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与金融监管部门依托联席会议机制深化风险防控、犯罪预防合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保驾护航。

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吉林、安徽、重庆、青海等省级检察院出台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意见。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海南省院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青海省院主动服务“美丽青海”建设,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服务和保障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专项检察活动”。

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把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统筹部署推进。去年7月,最高检在武汉专门召开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重点研究检察机关如何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提出“十项检察举措”。中央领导同志对最高检党组呈报的会议情况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对检察机关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最高检党组提出的建议,配合司法机关落实好相关工作。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派员到最高检,共同研究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就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达成许多共识。最高检紧紧抓住有利契机,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等9部委沟通,联合下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就解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确定管辖难、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难、法律适用难等实际问题,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有效凝聚了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去年12月,最高检又在上海举办首届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推动建立长江沿线11省市检察机关协作机制,通力解决“一条长江、不同保护”问题。

长江沿线11省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两次会议精神,不断探索创新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检察方案”。比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检察机关建立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湖北检察机关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湖南检察机关开展江河湖泊违法围堤专项检察监督;江西省检察院制定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25条意见”;等等。可以说,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发展上,真正做到了“检察一盘棋”。

主持人:刚才您谈到,最高检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意见》主要内容是什么?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起到了哪些作用?

邱学强:去年6月份,最高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这个司法文件,我们简称为“8条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强调加强对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的组织领导;

二是明确依法惩治涉三大攻坚战犯罪的办案重点和司法政策;

三是明确依法履行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途径方法;

四是强调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的质量要求;

五是强调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应当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

六是强调运用检察建议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社会治理;

七是细化确保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机制;

八是加强宣传教育,为打好三大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8条意见”坚持主动适应大局、对接大局、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提出的各项措施都力求务实、可行,注重增强可操作性和执行力。从实施情况看,效果非常明显。

一是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通过在学习中落实、在落实中学习,各级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

二是司法政策进一步明确。《意见》对监督、办案的法律政策界限总体上作了规范,使各级检察机关能够在司法办案中更精准、更有效地打击犯罪、适用法律、把握政策、指导业务。

三是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最终要通过依法办理案件来落到实处。各级检察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增强了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四是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各级检察机关不仅加强检察跨区域协作,还主动加强与金融监管、扶贫、环境保护等部门的配合,推动建立起常态化、多方位的协作配合机制。

五是法治教育进一步深化。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加大释法说理、宣传解读力度,助推提升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主持人:过去一年,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检察机关实行了哪些举措?有哪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邱学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是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再次强调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对防范金融风险作出重要指示。检察机关牢牢把握依法保障金融安全,努力以专业的办案和精准的法律服务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7万人。我们注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突出专业化建设。去年12月,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落地,重组十大业务机构,其中就包括专门负责经济金融犯罪案件的第四检察厅。按照省级检察院机构设置与最高检相对应,市、县一级将与省级检察院原则对应的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都将设立专门机构、专门办案组织集中办理经济金融犯罪案件,切实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

二是突出办案重点。比如,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追缴、处置涉案资产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投资者损失。又比如,加大从严惩治金融从业人员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连的“内鬼”以及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金融大鳄”,去年批捕该类犯罪42人、起诉47人。再比如,严惩“套路贷”“校园贷”涉及的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起诉2900多人。

三是突出政策研究。加强对新型疑难案件、跨区域涉众型案件的研究和指导,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研究修改、制定有关司法解释,对依法严惩非法集资和涉地下钱庄等犯罪作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范。

四是突出创新保护。金融证券活动专业性、创新性强。在办理金融领域案件时,我们既注重加大对金融犯罪的办案力度,也坚持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慎重对待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区分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等不同情形,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创新发展。

主持人:过去一年,在精准脱贫攻坚战过程中,检察机关做了怎样的努力?实施效果如何?

邱学强:检察机关始终把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任务,立足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努力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是加强专项治理。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打击涉及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的“蝇贪”“鼠窃”,起诉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1160人。

二是加强司法救助。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制定以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在四川南充召开现场会,明确司法政策,推动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已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4200多个,发放救助金4900余万余元。

三是加强对口援助。在新疆召开检察对口援助工作推进会,研究提出30条意见,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最高检带头扎实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加大对定点扶贫县的帮扶力度,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主持人:过去一年来,检察机关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做了哪些工作?2019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提到,未来几年检察机关将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对打好三大攻坚战,尤其是污染防治方面更是意义深远。下一步在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方面将如何发力?

邱学强: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有更高的期待,每个人都希望出门有绿水青山,抬头见白云蓝天。去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围绕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卯足了劲、用足了力。2018年7月,我们及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专门对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部署。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2万人。会同水利部组织黄河流域九省区检察院与河长制办公室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指导湖北、安徽等地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长江沿线跨省倾倒固体废物、非法排放、非法采砂等案件,共同保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首次将一起跨苏皖豫三省的水域污染案交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异地办理,支持上海检察机关牵头探索长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检察协作机制。今年2月20日,“两高三部”又共同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推动各部门形成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合力。

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检察公益诉讼发挥着独特作用。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推动修复生态、恢复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5.9万余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5.3万余件,经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整改率达到97%,提起诉讼1732件。最高检发布了一批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一年来,通过公益诉讼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211.2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0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0.3亿元,让违法者为恢复环境“买单”。

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新时代“四大检察”之一,对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尤其是污染防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推进完善公益诉讼工作理念、机制,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持续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分工不同,但根本目标完全一致;行政公益诉讼本质是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共同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要求落到实处。去年,22个省区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促进公益诉讼作出批示,24个省区市党委和政府专门下发文件给予支持、规范。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更加主动地争取各方面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把一家发声的“独角戏”变成各家响应的“大合唱”。

二是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查实案源线索,检察机关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强化监督、沟通、协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其他主体提起诉讼,不仅有利于及时保护公益,而且可以用最少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三个效果”,更多问题将在诉前得以解决。

三是将提起诉讼做成最佳法治课堂。诉前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积极、负责地提起诉讼。通过庭审,协助党委政府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更有力推动一类问题、面上问题的解决。

主持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接下来,检察机关还将如何发力,确保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邱学强: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共同发力。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调查研究,深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指导,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在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要深化对国际国内金融形势的认识,正确把握金融本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严惩危害金融安全犯罪。金融犯罪批捕、起诉要和追赃挽损结合起来提出检察意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追缴、处置涉案资产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投资者损失。

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针对各地反映集中的生态环境案件确定管辖难、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认真落实最高检与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会签的协作配合意见,深化长江经济带检察协作机制建设,继续商司法部等研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工作,从顶层设计上推动问题解决。地方检察机关也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进一步细化,最终落实到办案上。

在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方面,通过司法救助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还要继续加强。在各项检察工作中,都要注意保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精准扶贫落地落实。比如,脱贫攻坚领域的职务犯罪一般都是“蝇贪”“鼠窃”,但小案也可以办出“大影响”,也就是加强释法说理,努力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又比如,扶贫资金都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扣押时间偏长,影响使用效能。我们将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建立扶贫领域涉案款物快速返还机制。

另外,针对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中检察机关自身办案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招兵买马”,遴选一批专业人才,加强专业培训和实战演练,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

另一方面“借助外脑”,创新干部交流机制,开展双向挂职。

去年,最高检已经与生态环境部签订了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协议,目前正在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进一步沟通。我们已要求省、市级检察机关按照这种模式开展起来。(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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