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在县行政中心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全票通过了沛县法院人事任命事项。

会上,李徐州代院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了法官任免议案。

拟任职干警代表黄文文同志作表态发言。

会议全票通过了对黄文文等13名法院干部的任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兴涛对新任命法院干部逐一颁发任命书。

● 李林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 沙茹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 周长民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 刘淑云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 李敏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 金战磊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 王帅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 李恋恋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 袁航同志为县人民法院魏庙人民法庭副庭长;

● 黄文文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栖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 杨夫彬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朱寨人民法庭副庭长;

● 吕瑞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 孟翠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来源: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_基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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