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二三里资讯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疏港路的嘉祥海赢食品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责令嘉祥海赢食品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7万元。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文号为济环罚字﹝2021﹞11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嘉祥海赢食品有限公司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嘉祥县污水处理厂,执法人员在其总排口采集水样一份,经监测总磷9.49mg/L,总磷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总磷排放标准8mg/L)0.19倍。

公开资料显示,嘉祥海赢食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山东丰盈丰盈食品有限公司(占股90%)、寿光万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占股10%),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新刚,公司主要从事禽类屠宰,鲜肉分割、冷藏、销售;肉制品加工、销售;农产品、饲料、兽药销售;鸭苗、鸡苗饲养、销售;畜禽类饲养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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