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保险、轻生买什么保险?

2023-02-26 09:54 23次浏览 财经

一直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文字,帮大家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理念。今天选择写这个主题是因为我看了《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去看这部影片,无论看没看,我都真诚的希望你们能认真的看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先问大家两个问题:

【1】得了病,是不是只能等死?

影片场景:一位老奶奶用不到一分钟的台词,将这部电影推向了一个高潮“……你们把他抓走了,我们就是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着……我病了三年,4万块钱一瓶的正版药我吃了三年。房子没了,家人被我吃垮了……”如果没有廉价的药,他们只能等死。因为他们支付不起高昂的医药费。

我的思考:我相信在未来,治疗任何疾病的药物都有可能研制出来。但是能否负担的起高昂的治疗费,一定是最大的问题。

如果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份重疾险,那就不会因为没钱治病而等死。

【2】自杀有没有解决家庭经济问题?

影片场景:面对疾病、面对家人吕受益最终选择了自杀,那是因为他不愿意因为自己而导致整个家庭破产。

我的思考:选择自杀固然能省下疾病治疗费,可是没有家庭经济支柱的日子,妻子和孩子如何生存呢?

如果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份寿险,那就不会因为自己的离开,让家庭无法正常的生活下去。

今天我就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自杀”保险公司会赔钱吗?

自杀:是指故意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如果没有主观上的故意 , 则不能称为自杀。

在人寿保险合同中 , 一般都将自杀作为责任免除条款来规定,但也有特例!

自杀行为存在两种情况:

① 被保险人蓄意自杀,通过保险方式谋取保险金。部分保险将自杀纳入责任免除条款中,也是出于这个方面的考虑。

②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件的打击或心态失常亦会作出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 , 并非是在有意图谋保险金。

下面我们看看在人身保险的范畴内,对“自杀”的理赔是如何描述的。

【1】寿险:为了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利益 , 在很多人寿保险合同中都将自杀列入保险责任范围 , 但规定保险合同生效一定期限后 ( 通常是二年 ) 发生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 , 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解读:也就是说,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以后自杀的,是可以可赔付保险金的。

为了设定此条件:根据心理学的调查 , 一个人在一两年以前即开始自杀计划 , 这一自杀意图能够持续二年期限并最终实施的可能性很小。因此 , 自杀条款的规定既可避免道德危险的发生,也可最大限度地保障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相关法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 该条第二款规定 :"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 , 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 , 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

特别说明:根据长期人寿保险中止、复效条款的特点 , 计算自杀年限还有另一个始点 , 就是自保险合同复效时起重新计算。

【2】重疾险

解读:关于重疾险的免责条款中,没有明确列出关于“自杀”的赔付条件,原因是重疾险,只有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重疾或轻症是才能构成保险事故,所以购买了重疾险,发生“自杀”情况时,是不可以赔付保险金的。

【3】意外险

解读:意外保险的意外必须符合“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非疾病的”的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明显是主观的、本意的、非突发,无法构成意外险所定义的保险事故,所以自杀是不能赔付。

综上我们可以了解到,只有寿险是有可能赔付的。寿险实际上是最能提现保险温度的一款产品。可以这么说,无论是疾病死亡,自然死亡,甚至是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两年以上的“自杀”都是可以赔付的,实际上理赔门槛非常低,最关键的是价格也非常的便宜,用很少的钱可以转移很大的风险。建议有能力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应该拥有100万的定期寿险。让自己留钱留爱不留债。

作者:陈小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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