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超日债11超日债怎么赔偿?

2023-02-23 07:23 17次浏览 财经

在今年的5月底,由于*st超日公告披露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此前发行的11超日债被深交所终止上市。此后,近期又有媒体报道,作为当时债权发行中被作为担保物的相关物资由于牵涉到发行人与其他债权人的法律纠纷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司法保全措施,这意味着11超日债的债务追偿工作一时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有市场人士向记者表示,11超日债增信过程中担保环节出现的问题,其实在网贷行业内也普遍存在,此次事件绝不是一起孤立的事件,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敲响了网贷行业担保模式所蕴含风险的警钟。

该人士向记者进行详细的阐述,作为一种增信的手段,担保此前一度在网贷行业内被大量的平台所采用,对于普通投资人来讲,他们其实并不清楚这种增信手段实际上也是存在风险的,而只是片面地认为只要有担保就一定能化解风险,这种理解是非常错误的。从理论上来讲,担保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提供担保的机构本身是否存在道德风险。

就像超日债此次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样,如果担保物本身已经对外提供了质押,那么其再次进行担保,从顺位上讲,则属于第二抵押权人,法院在处理相关纠纷的过程中,首先保护的是第一抵押权人的利益,即便在资产处置、清算的过程中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来的。但这一点大多数投资人并不知情。

这还是有质押的担保,反观网贷行业,除了钱多多(qian.jiedai.cn)目前还在专心于抵押贷款之外,其余的大量平台所提供的担保大多数都是口头的担保,这种担保实际上和没有担保不存在任何区别,而且即便口头担保得到落实,在垫付过程中,也是要完成资产清算之后,对于剩余的债权担保公司才予以垫付的,这才是标准的做法。如果担保公司开出的条件是只要违约就第一时间予以垫付,那么要么他本身在网贷平台上有相应的保证金作为抵押,要么担保公司本身就是在给关联企业融资。

投资人对于担保环节中蕴藏的风险现在认知度普遍很低,其中最关键的因素还是平台的信息披露存在严重的问题,这方面还有待后续监管政策予以明确。

背景资料:

*ST超日3月4日晚间公告称,“11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仅能够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万元。至此,“11超日债”正式宣告违约,并成为国内首例违约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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