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首次授予的程珊、郑强、李磊、王鹏飞、陈平、邵强6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6人共计持有25.5万股、部分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和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能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共计82名激励对象所持105.894万股限制性股票等情形,公司拟对上述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1.394万股予以回购注销,经调整的回购价格为6.41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7,301,534股变更为445,987,594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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