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华鼎股份部分

股票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订情况

2019年1月10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与浙江新兴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兴动力’”)签订了《华鼎股份部分股票转让协议》,三鼎控股作为华鼎股份的大股东拟转让其持有的华鼎股份部分股票,引入强有力国资背景的股东为华鼎股份的发展提供更好的资源和机遇。三鼎控股同意“新兴动力”以不高于7元/股的价格受让华鼎股份不高于3亿元的股份(约4286万股),“新兴动力”愿意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华鼎股份不高于3亿元的股份。本次转让将于华鼎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通拓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进行。

二、协议双方介绍

(一)甲方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志民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 300000.0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技术进出口;酒店管理服务;公墓建设、销售;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乙方

浙江新兴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BCAR99R

执行事务合伙人: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39室-45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受让的股份数量、受让方式和受让价格

乙方拟以大宗交易方式以不高于7元/股的价格受让华鼎股份不高于3亿元的股票(约4286万股),具体受让股票数量以乙方通知甲方的数量为准,具体交易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根据交易时间等协商确定。

(二)、退出方式

本股份收购项目的退出方式为乙方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华鼎股份的股票,包括通过二级市场将华鼎股份股票转让给甲方等。

(三)、其他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转让华鼎股份部分股票相关事宜的框架性安排,具体事宜以双方实际实施的交易为准。如甲乙双方后续就转让华鼎股份部分股票事宜签订的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后续签订的协议执行。

2、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原告有权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风险提示

如双方未按协议履行各自义务,本次股票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华鼎股份部分股票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0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工银瑞信投资-浙江华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与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有股份予以转让,本次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瑞投”) 发来的通知,工银瑞投于2019年1月10日代表“工银瑞信投资-浙江华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金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744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奎照路443号底层

法定代表人:马成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0164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年11月20日至不约定期限

股权结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二)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宾王路158号银都商务楼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康

注册资本:16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2765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政府性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9年08月12日至长期

股权结构: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本次协议转让的出让方与受让方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工银瑞投与义乌金控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工银瑞信投资-浙江华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同)

乙方(受让方):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转让方对应的证券账户名为“工银瑞信投资-工商银行-苏州金晟硕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号:B880348423;受让方对应的证券账户名为“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证券账号:B881309545

第一条 目标股份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华鼎股份】【87,440,000】股(“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并购买该等目标股份。

第二条 目标股份转让价款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华鼎股份】【87,440,000】股以【7元/股】的价格转让予乙方,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612,080,000.00】元(大写:陆亿壹仟贰佰零捌万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乙方亦同意支付转让价款并受让目标股份。

第三条 转让价款支付

双方同意,乙方按照如下流程向甲方支付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

根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乙方应将目标股份的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交割

双方应于华鼎股份就目标股份转让发布公告后7个交易日内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受让方应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同意交易确认函次日缴纳本次交易费用;受让方应在取得前述交易确认函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全部目标股份之转让价款;转让方应于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配合受让方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目标股份转让申请材料并办理目标股份过户手续。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工银瑞投持有公司股份87,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5%,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前义乌金控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工银瑞投持有公司股份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义乌金控持有公司股份为87,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5%,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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