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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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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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2、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2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于2016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若该日非交易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交易日),故本基金此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12 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互联网金融份额(包括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场内简称“互联金融”;场内代码“502036”)、互联网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网金A”;场内代码“502037”)。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互联网金融A份额和互联网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网金B”,场内代码“502038”)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四部分“一、基金份额的分类和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互联网金融份额将按1份互联网金融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互联网金融A份额和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 的比例。
折算前的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以互联网金融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获得新增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互联网金融份额。
折算前的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2份互联网金融份额,按1份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份额分配,获得新增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场外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分配。折算不改变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经过上述份额折算,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12月15日(若该日非交易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交易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互联网金融A份额和互联网金融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互联网金融A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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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联网金融B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3)互联网金融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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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互联网金融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场内互联网金融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如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有变化,以其最新规定为准。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互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和互联网金融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6日),本基金互联网金融份额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互联网金融份额和互联网金融A份额暂停交易,互联网金融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9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互联网金融份额和互联网金融A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互联网金融B份额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16年12月19日互联网金融A份额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2月16日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由于互联网金融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互联网金融A份额折算前(2016年12月15日)的收盘价扣除约定应得收益后与2016年12月19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互联网金融A份额2016 年12月1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16年12月19日互联网金融份额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2月16日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由于互联网金融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互联网金融份额折算前(2016年12月15日)的收盘价与2016年12月19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互联网金融份额2016年12月1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由于场内的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折算成的新增互联网金融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因此,折算前持有较少场内互联网金融份额或互联网金融A 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可能性。
4、由于互联网金融A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参考净值超出1.0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场内互联网金融份额,折算后其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互联网金融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互联网金融A份额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互联网金融份额,敬请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注意。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558。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
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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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场内的互联网金融份额可以进行场内的申购和赎回,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外的互联网金融份额只可以进行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下属分级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与互联网金融B份额只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互联网金融份额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转换转出、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话费)。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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