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有报道称,陆先生、赵女士先后到同一家银行开户,夏女士称受两人委托到该银行下属支行分别向两人的卡上存了30万元,一共就是60万。存钱7小时后,短短8分钟内,两张卡共60万元被分为六次转走,每笔5万元。其中5笔是通过网上银行转走。

陆先生、赵女士称自己开户的时候,并未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怎么钱就没有了呢?就算开通了网上银行,那银行也有规定,每天转账上限只有20万,为什么超过上限同样被盗走了钱?

银行随后调取了相关资料发现,原来这两张卡都开通了“超级网银”,从而给不法分子一次性转走大笔金额带来了可趁之机。那么,这个“超级网银”为何物呢?

以前到银行跨行转账的时候,用户付款时,需要经过付款人开户银行行内业务系统,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收款人开户银行行内业务系统等一套复杂的系统转换,才能完成跨行汇款。这无疑给银行带来了极大的成本压力,同时也会向用户收取高额的转账手续费,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另一方面,随着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壮大,银行希望自己也能在第三方支付的大蛋糕中分得一杯羹。于是在央行的牵头下,于2010年上线了这套“超级网银”系统,为银行客户提供跨行扣款、第三方支付、第三方预授权等业务。同时,原本每天的网银支付也不再有额度限制。

适应时代的发展,节约成本,为用户提供更多的便捷,本来是好事,但是这套超级网银在去年就曾爆出了一些安全隐患。为此银行经过修复,决定向加入到该系统的银行收费。而用户需要使用该业务时,也必须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在为用户开通该业务的时候,也必须通过用户的签字同意!

而在本案例中,虽然在银行合同中有签字,但是陆先生、赵女士均称自己并没有开通该业务,是怎么回事呢?

小编认为,一是该业务可能隐藏在开户相关条款中,而陆先生、赵女士在签协议的时候,并未仔细看清除相关规定。二是有可能银行人员在向他们推荐该业务的时候,并没达成完全沟通,或者产生了理解歧义等造成的。

那么,现在钱没有了,是谁的责任?

陆先生、赵女士认为,钱是在银行没的,应该是银行的责任。而银行则认为,陆先生、赵女士已经签了开通超级网银的同意字样,且有可能是他们自己泄漏了手机号码、银行卡号、身份信息等,从而被不法分子修改预留电话,导致无法接收资金变动信息提示。如果是这样,那么用户自己也要负责。

目前,公安机关正加紧侦破此案,希望能够水落石出!

超级网银一方面方便了大家对资金的使用,另一方面又存在安全风险,你怎么看待?你觉得在本次事件中,谁更应该负责任?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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