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还有60几天,但对于休完国庆假的社畜来说,是一个假期也没有了啊!

近日,国家又定了一个新假期——夫妻假!休假10天!目前有些地区已经推进实施!

另外,还有每周2.5天假,独生子女假15天、月经假2天,也在陆续实施中!

01

“共同育儿假”多地推行!

夫妻每年各10天假!

不久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高票通过提案,提出:

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育有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此条例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办法(草 案)》提出,女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 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其实,现在不少地区的“育儿假”已应运而生。

宁夏—— 2019年11月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 10天共同育儿假。

福建—— 福建政策中也明确,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 假。

广东—— 今年3月,广东省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要全面落实产假、 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大连—— 7月底,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 实施意见》有一条要求: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的规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与婴幼 儿照护服务配套的育儿假等。

所以,夫妻假会陆续实施推广应该不是难题!

02

每周2.5天假!

已经开始实施了!

“嵊(shèng)州发布”官号推送市委办、市府办下发的《关于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促消费稳增长的实施意见》。

里面提到:拟在全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时间为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

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拟在全市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1)实施时间

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

(2)实施对象

全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3)实施办法

  • 在保证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基础上,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作息安排,为职工周末出行促进消费提供便利条件。
  • 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鼓励完成工作任务的职工在周五下午进行调休。
  • 有特殊需要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两个周五半天调整到同一周五休息。

注 意:

▶ 周五调休半天的休息时间可以由平时加班的时间或者年休假来抵扣,由各单位负责记录职工休假抵扣情况。

▶ 对因工作原因末能落实周五半天休息的职工,允许职工调到下个周五半天休息。

从这个条例开来,每周2.5天假真的要开始落地了,不过目前实施的对象还没有扩大到民营企业。

目前只是在“全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做内测;相信系列机制成熟之后,放大到全部单位也是有机会的!

也有网友会质疑,觉得文件不一定会落到实处。

事实上,为促进疫情后消费市场复苏,截至目前,江西、浙江、福建、河北、江苏、甘肃、辽宁等省份已有超过10个市州出台鼓励2.5天休假意见,例如——

▶ 今年3月,江西省发通知称,二季度试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

▶ 浙江省发文鼓励实施一周4.5天弹性工作制,支持有条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指导意见提出,将鼓励推行周末2.5天弹性休假。

那“2.5天弹性休假”究竟是福利,还是口号?

多出半天假,是否意味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

能否落实、如何落实……

大家可以在讨论区留言交流!

03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

补贴假期通通有

除了每周2.5天假,国家也在其他方面力图给大家减负减压。

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陕西也正式实施《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这标志着“西安版”的子女护理假诞生。

这是国家第一次出台老人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性文件;

代表着党和国家对老人的关心,更是让全国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家养老有力政策支持。

这个政策是有望城乡全覆盖的,农村老人和城市老人站在了一个起跑线上。

《意见》提出了三项具体量化工作指标,这就是给我们老百姓的承诺书:

  • 一是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上;
  • 二是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
  •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也就是到了2022年,老年人看病养老国家就可以帮我们了。不仅如此,独生子女还可以带薪连休15天!

这是咱们国家继续出台老人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性文件,能够让全国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家养老有力政策支持。

《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二十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全国至少有16地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对于假期,网友们的态度一直自始至终:盼望全国范围推广!

不仅仅只有假期这么简单;由于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比较吃力,所以也出台了相关的补贴政策。

根据了解,北京市的补贴为1000元,上海市为5000元,江苏省为2400或3600元,河北省为3000元;河南省和天津市没有一次性补贴,而是其他形式的补贴。

青岛市的规定是: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为基数,发放独生子女补贴。

2020年,独生子女补贴金额为:5761×12×30%=20739.60元

夫妻任意一方都可以领到这个钱哟!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俩人都是今年从企业退休的话,能领到4万多呢!

退休时没有工作单位的,如何领取补贴?

除了企事业单位人员,还有很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是灵活就业社保。对于这部分人, 没有具体的工作单位,从哪里领取补贴呢?

国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后,在街道办理退休,独生子女补贴也由街道给予办理,财政发放。

根据规定:街道发放的独生子女补贴为80元/月/人,从60岁开始,每月随养老金一起发放。

04

女性2天“痛经假”

关于一些针对人群的假期,近几年也出台了不少。

去年开始,山东就开始执行由山东省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山东省女性职工保护办法》。

此次山东省的实施女性痛经假,对于山东的职场女性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但“月经假”其实由来已久,山东并非首个地区执行。

根据各地规定,女性在“特殊时期”可享受的假期普遍在1到2天。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就加入了“痛经假”。

《规定》提出,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用人单位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

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也提出:
对经期女职工,规定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2天;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2天。

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除了规定女性职工可享受“痛经假”;还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

周末2.5天假、独生子女假15天、夫妻假10天,月经假等等,这些都是以前从未有过的;现在整个国家层面持续推进相关假期的落地,可以说整个社会的福利待遇必须的是往上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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