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网友咨询:

我目前处在失业状态,在原单位时单位代缴代扣失业保险,已经连续交了10年。想知道领取失业金有些什么手续?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高婷律师解答:

根据国家《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企业自与你终止、解除劳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你及其他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备案。然后自终止、解除劳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20日内,持企事业缴纳社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职工的档案转移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

其次,你应在终止、解除劳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后,你如果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即可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你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部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另外,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律师事务所工作5年经验,擅长婚姻家庭及民商事案件。

失业保险保费如何计算?

高婷律师解析:

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高婷律师补充: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

上述工资总额,包括了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部分,但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农民合同制工人流动性较强,且离开原单位后可以回乡务农,有一定生活保障,应与城镇失业人员有所区别,采取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办法较为可行。对农民合同制工人采取不同办法,既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与目前尚不具备城乡一体、待遇统一的现实相适应,这是失业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政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