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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201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贷款须知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要求,我区从8月1日开始办理201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在高中学校取得201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资格的同学(可在甘州区教育局网站右上角“学生资助”栏目中或甘州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查询),并已收到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录取通知书的统招大学新生,即可开始办理。

一、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已遗失身份证的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

3.借款学生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内学费、住宿费的收费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上印有收费依据的,第4项不必提供)。

5.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注册提交并打印出来的本年度《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因预申请表上已经由所在村镇社区盖章确认,因此本表上只需要学生签字确认即可。

二、办理流程

(一)注册账号与完善信息

贷款新生首先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建议使用IE浏览器),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窗口中选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点击中间“注册”按纽,进入“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界面,下拉观看协议后必须点击下面的“同意”按纽才能进入“基本信息和就学信息”填写页面。依次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所在县资助中心”、 “毕业中学”,点击“选择高校”按纽选择高校名称、填写或选择院系、专业、专业科类别、学号(非红色星号,可不填写)、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日期会自动出现,不用填写)、学历等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即可进入“登录信息和安全信息”录入页面(没有通过预申请的同学会提示无法注册)。登录名和密码必须是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密码提示问题可以任选,在后面答案中输入不易忘记的答案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和联系人信息”完善界面,完善及录入所有信息后点击“提交”按纽,如信息无误,系统会自动退出,注册及信息完善工作完成。

(二)提交续贷申请并打印申请表

贷款学生再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窗口中选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所设定的密码和验证码点击下面的“登录”按纽进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主界面(登录密码遗忘或错误的学生请致电0936-8636007、0936-8636040或现场要求重置密码)。贷款学生熟悉主界面左侧菜单区各项菜单和中部提示区所显示的内容之后,在主界面菜单区点击第二组第三项“货款申请”进入 “贷款申请>贷款信息列表”界面,点击列表下部第一个按纽“新增”进入“贷款申请>贷款信息编辑”页面,首先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然后在贷款金额中输入本年度的贷款总金额,此金额为申请人下一年度学费与住宿费之和,本专科不得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不得多贷,多贷开发银行将不与审批,贷款无效。第三步选择“申请原因”。第四步是选择“贷款年限”,贷款年限为“剩余在校时间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不得少于6年(因贷款年限即还款年限,还款年限越短,年还款金额越多,因此建议选择最长年限)。如需要修改共同借款人或地址,请点选相应选项修改。以上项目经检查无误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纽后即可以完成本年度贷款申请。

提交成功后返回“贷款申请>贷款信息列表”界面,点选已提交申请学年前的单选圆圈,然后选择下面的“导出申请表”按纽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一式两份,因预申请表上已经盖章确认过,所以导出的申请表不用再次盖章确认,只需要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即可。

(三)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材料

贷款学生带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和上述材料到滨河新区区政府政务大厅内甘州区学生贷款办理窗口材料审核区审核学生个人信息是否符正确,所考入学校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是否存在,是否甘州区籍,身份信息是否准确,所贷金额是否是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等,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三)录入打印及签订合同

审核无误,贷款学生将材料交贷款受理区工作人员录入和打印本年度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和受理证明一份,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各自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当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中性笔、钢笔(不许使用圆珠笔等可挥发性的笔类)在各自应签字处签本人姓名和当日日期。签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相一致,也不得代签,否则开发银行不予审批,贷款合同自动作废。其中第一份合同上借款学生必须在签字下方空白处抄写“×××已阅读合同内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合同约定,愿意遵守合同各项规则。”的承诺。签字后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领取2份合同和盖章后的《贷款受理证明》。

(四)合同留存与录入电子回执

两份贷款合同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各执一份,《贷款受理证明》上半部有本合同信息及电子回执的高校回执提交码,借款学生一定要妥善保存,到校后必须于10月1日前将《贷款受理证明》交给所在高校,由高校资助中心依据其上的回执提交码录入电子回执。否则无法完成贷款。

同时《贷款受理证明》下半部分上有自动生成的支付宝和同名新浪邮箱的初始密码,在上交时要裁剪下来妥善保存。此密码用于学生支付宝账户与银行卡绑定及实名认证,提升支付宝安全级别,有余额时提现及将来通过支付宝还本付息等。学生凭借此初始密码登录支付宝账户激活及并进行实名认证。相关操作请登录栏甘州区教育局网站资助栏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相关操作指南》。

三、办理时间

8月10日至9月20日(工作时间为每周1到周5早上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甘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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