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目的是进一步降低内外资企业投资门槛,扩大投资领域。想不到,这一利好政策竟被陆某利用:他谎称在上海自贸区开设的公司可以从事“负面清单”未涉及的外汇保证金交易,投资收益每月可达12%至18%,吸引10多名追求高收益投资者的数千万元投资款后挥霍。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捕陆某。

东北籍生意人秦先生从上海的朋友处了解到一个“商机”:在上海自贸区内炒外汇,很有投资前景。去年2月20日,秦先生来到上海,通过朋友结识了入驻上海自贸区内的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陆某。

对方介绍,他所在的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买卖外汇,主要从事“负面清单”未涉及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公司的操盘手技术很高,在保证客户本金的前提下可以给投资者至少每月12%的红利,是“真正的零风险投资”。一阵口若悬河的自捧后,陆某还带秦先生等人到长兴岛参观他们公司的所谓外汇买卖交易平台。

秦先生事后告诉办案人员,仅仅4天后,他就投了第一笔钱20万元,随后分别在3月至8月、共25次投入了1000多万元。他表示,投第一笔钱时,仅仅半个月时间就收到陆某返还的两三万元红利,令他感觉自贸区政策真好,因此一直追加投资。到8月份,秦先生一共分得红利300万元左右。

随后,情况从那时开始变化。9月29日,陆某告诉秦先生,他到香港办点急事,10月5日才回来。此后,陆某的归期一拖再拖,秦先生只能一直在他公司等待。10月19日,陆某发出最后一封电子邮件,让秦先生别着急,表示钱早晚会还的,此后便失去了联系。

与此同时,其他多名投资人也都急着找陆某要钱。10月30日,陆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据陆某交代,之前他与赵某、朱某等人合伙做外汇,但不到一个月就亏了68万元。他们商量着架设一个虚拟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平台,以代客理财的名义吸收资金,并承诺每月12%至18%的红利返息。

“在此过程中,我们吸引了秦某等10多名投资者共3000万元投资款。其中,支付投资者红利返息共1500万元,其余钱款被我们私分了。”陆某到案后供述。

目前,陆某已被依法批捕,其他同案犯正在被调查中。相关犯罪事实也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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