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上海将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基本确立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地位!

10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11月1日施行。

《实施意见》除了确定上述总体目标,还提出支持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支持科技含量高的绿色产业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加强绿色信息披露,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推进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

支持科技含量高的绿色产业企业

在科创板上市融资

加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是《实施意见》中七大主要任务中的第一项。

《实施意见》称,支持资本市场更好服务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支持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支持科技含量高的绿色产业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建立金融市场环境、社会、治理(ESG)信息披露机制。通过社会责任报告、企业公告、绿色金融年度报告等形式,鼓励上市公司加强绿色信息披露。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推进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更多基于ESG投资理念的金融产品。提高投资人ESG投资意识,鼓励金融机构在投资流程中全面嵌入ESG评价。

《实施意见》还称,将推动金融机构绿色转型,探索强制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为国家层面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建立信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项目

和企业的正面清单

围绕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需求,进一步发挥上海金融市场门类齐备的优势,更好服务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投资等绿色金融产品业务,支持开发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指数、ESG、碳价格相关指数,推出更多基于绿色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产品。

比如绿色信贷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绿色信贷规模和占比,强化对绿色项目的信贷服务支持。建立信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和企业的正面清单,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值得关注的是,在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信贷服务的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健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配套机制,通过优惠利率、绿色专项再贷款等支持工具,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优化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将绿色行业纳入重点行业目录,对相关贷款不良率补偿区间下限予以放宽,并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信贷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绿色金融创新项目申报上海金融创新奖。

《实施意见》提出,构建绿色金融风险监测防范机制。支持在沪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开展金融机构气候变化风险压力测试,对金融机构在气候变化、环境监管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下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评估。加强对绿色债券发行人违约风险的监测和防控。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信息监测机制,及时准确研判风险隐患。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绿色金融创新过程中的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与处置,支持金融机构研究推出风险应对工具,积极稳妥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加强绿色金融人才培育

符合条件可直接引进落户

加强绿色金融人才培育纳入重点也是《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之一,文件表示要将绿色金融人才纳入紧缺人才目录,将符合要求的优先列入上海金才开发计划,对入选重大人才开发计划的在居住、出入境、工作许可证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便利。大力吸引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绿色金融人才,加大青年绿色金融人才培育和集聚力度,对紧缺急需的核心业务骨干,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引进落户。

同时,《实施意见》还在国际化方面提出要提升上海绿色金融国际化水平,鼓励境外投资者通过上海金融市场开展绿色投融资。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跨境资金流动先行先试优势,为绿色企业提供更便利的跨境投融资服务。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促进绿色金融国际交流,建立绿色金融合作机制。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

其中提出,推动上海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气候投融资服务机构,推动国家级气候投融资功能平台在沪设立。推动设立气候投融资基金,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建立健全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开发气候投融资创新产品,促进上海成为全球气候投融资中心。

编辑:曹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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