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小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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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本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于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现将 201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4 年,本人按时出席 1 次董事会会议、1 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 1 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在 2014 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4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4 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4 年 12 月 12 日,就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追加投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追加投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充分考虑了新址地理位置的优越性,有利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追加投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该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该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追加投资的相关事项。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榕基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上海榕基本次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将构建一流的软件研发及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公司与上下游企业的技术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服务水平和品质,有利于完善公司在华东地区的业务发展布局,更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可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推进公司实现规模化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且履行了正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2014 年度,本人不定期在公司现场办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走访和调查,重点了解公司发展的现状、内部控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4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14 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法》、《证券法》、《新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本人认真学习了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推动上市公司监管转型,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通知》,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2014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七、联系方式

姓名:苏小榕

电子邮箱:suxr@

以上是本人在 201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5 年度,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客观立场,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5 年度,希望公司能把握住行业发展机遇,使公司业务发展更上一层楼,同时,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 2014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

苏小榕

二 O 一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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