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决定在航天系统范围内对总部部分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招聘岗位

(一)办公厅文件档案处主管1人

(二)发展计划部规划处处长1人

(三)发展计划部综合管理处处长1人

(四)科研生产部系统工程二处副处长1人

(五)科研生产部系统工程二处主管1人

(六)科研生产部系统工程三处主管1人

(七)科研生产部系统工程五处主管1人

(八)科技与质量部预研处主管1人

(九)科技与质量部技术发展处主管1人

(十)空间工程部航天工程处主管1人

(十一)资产运营部资产运行处副处长1人

(十二)资产运营部产权管理处主管1人

(十三)产业发展部产业发展处主管1人

(十四)产业发展部市场营销处主管1人

(十五)国际业务部外事与综合处主管1人

(十六)人力资源部人才开发管理处主管1人

(十七)安全保障部房产处主管1人

(十八)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风险内控处(审计二处)主管1人

(十九) 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法律办公室主管1人

(二十)党群工作部组织处副处长1人

(二十一)党群工作部组织处主管1人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个人应聘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热爱航天事业。

(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部分岗位须具备所从事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或相应等级职称等。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

(六)具有扎实的写作功底及较好的公文写作水平。

(七)工作经历要求:

处室正职岗位

应聘处室正职岗位的,集团公司总部人员中,应具有总部处室副职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未满2年的应当具备与四级专务(含原五级专务及副处级岗位,下同)累计5年及以上任职经历;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人员中,应具有二院、三院、航天三江职能部门内设机构正职、其所属总体单位处室正职或其所属2018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三级单位处室正职任职经历,任职年限2年及以上;或其他京区二级单位部门副职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处室副职岗位

应聘处室副职岗位的,集团公司总部人员中,应具有总部四级专务任职经历,或具有总部一级主管(含原主任科员,下同)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总部一级主管不满3年的,应具备总部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同时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满7 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满5年。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人员中,应具有二院、三院、航天三江职能部门内设机构副职、其所属总体单位处室副职或其所属2018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三级单位处室副职任职经历,任职年限3年及以上;或其他京区二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正职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同时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满10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7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5年。

主管岗位

应聘主管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应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毕业的,应具有4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八)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九)应聘处室正职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聘处室副职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应聘主管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十)总部同职级应聘可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十一)应聘人员需为航天系统京区单位在职职工。

(十二)应聘人员需具有北京市户口。

(十三)满足相应岗位的特殊要求。

(十四)应聘人员报名前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干部管理部门报告。

岗位职责和特殊要求

请登录集团公司互联网网站查询。

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等阶段。通过审查阶段人员将以适当方式通知。

(二)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照集团公司总部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报名时间、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

(二)报名方法

所有应聘人员(含总部人员)请登录集团公司总部招聘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填写应聘信息(为保证信息无误,请不要在手机端注册并填报,需用电脑操作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可修改。应聘人员请于6月21日前致电确认报名情况。

张老师,电话:010-68370476;

刘老师,电话:010-68371474。

(三)应聘要求

1.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职责及要求,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保证详尽,因信息不全等因素而影响录用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不得在应聘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否则将予以追究。

3.应聘人员对所填写应聘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编辑/张晓帆

监制/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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