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招聘单位简介

(一)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

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河南省重大建设项目科学决策的咨询机构,是政府和社会各界投资决策的参谋助手。主要任务包括区域及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专题研究和咨询论证,各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或评估,项目投产后评价,工程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等。

(二)河南省信息中心

河南省信息中心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省编办批准加挂了河南省信用中心的牌子,主要职责:负责我省国民经济宏观运行和生产、流通领域经济指标的监测、预测、预警分析,开展数字经济涉及领域信息资源汇集、共享、分析和应用,提供相关政策建议和服务;承担全省信用和综合经济信息等系统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信息技术培训和国际合作交流活动;承担国家信息中心的对口业务,协调推动各地经济信息系统相关业务发展。

(三)河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

河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河南省重要的科研咨询机构,主要研究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重大问题,为各级政府和企业提供重大课题研究和重点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等决策咨询服务。

(四)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研究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研究所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河南省“谋划产业发展的一流智库、编制区域规划的高端品牌”。产业研究所主要从事全省产业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研究,开展产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工业、农业、服务业、高新技术等产业发展战略与政策,数字经济等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战略与政策等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及省发展改革委的决策、产业规划和政策拟定提供服务。

(五)河南省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中心

河南省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中心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河南省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开展营商环境相关课题研究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参与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和评价机制建设,参与全省“一带一路”重大问题、政策法规研究,协助做好国际交流合作及重大活动的举办,承担营商环境和“一带一路”相关业务培训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综合研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调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领域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针对性地拟定全省发展和改革系统干部培训规划;承担省发展改革委交办的研究课题和其他事项;为地方发展改革委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学术交流合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人事委领导任副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用人单位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全程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组织进行。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同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2日至4月13日。招聘岗位详见《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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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0号新世纪大厦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1日8:00-18:00

报名人员填写《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仅限报考所有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报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请应聘者慎重选报。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委网站(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咨询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应聘人员咨询问题,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

联系人:王璇子 电话:0371-63831703

河南省信息中心:

联系人:孙子敬 电话:0371-86532008

河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

联系人:张时林 电话:0371-65942416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研究所:

联系人:丁朵 电话:0371-63936415

河南省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中心:

联系人:邓存元 电话:0371-55625880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联系人:刘青青 电话:0371-65516283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150分。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9∶00—11∶30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委网站上公布。

2.面试。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资格确认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实际参加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时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底递补。

(五)考察

考察按照好干部标准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对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违规违纪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情况

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监督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394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0371-69691630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纪委,0371-69691728

八、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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